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
公 告
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对原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和原宜春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宜春市地方税务局 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2016〕第1号公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送:各县(市、区)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政策法规业务主管部门承办 办公室2018年7月5日印发
送:各县(市、区)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法规承办 办公室2018年7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