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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申报中~~事关个人社保权益,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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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3-11 18: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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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重庆税务
标题:
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申报中~~事关个人社保权益,请重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4MzM0MA==&mid=2684229103&idx=1&sn=5cb2a1bccb32818b33be89f7e997525c&chksm=85e49b6cb293127a066aa91ad9b2965c151c20dc4ca2bbacb5b521ae744c0e6f51096d54d07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11 09:32
二维码:
-
职工工资总额有何作用?
SHEN BAO GONG ZI ZONG E
职工工资总额申报,即用人单位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及每个职工的工资总额和月平均工资,用于核定本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如何核定缴费基数?
HE DING JIAO FEI JI SHU
随用人单位参保人员,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则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作为月缴费基数;
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则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作为月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即工资)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的项目计算。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
? 计时工资;
? 计件工资;
? 奖金;
? 津贴和补贴;
? 加班加点工资;
?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统计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职工应发工资统计。
申 报 主 体
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我市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
申 报 时 间
各参保单位应于
每年3月底前
,统一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及每个职工的工资总额和月平均工资。
新设立的单位和有新进职工的单位,应在办理参保登记及申报人员变更的同时,一并申报职工起薪当月的工资额。
申 报 方 式
· 线 上 渠 道 ·
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可使用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数字证书登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点击进入),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社保缴费网上申报”-“申报管理”-“职工批量工资申报”进行申报。
暂未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的参保单位,可申领网上经办数字证书后进行申报。详情请戳→
数字证书申领指南
· 线 下 渠 道 ·
单位经办人可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所 需 资 料
参保单位办理工资总额申报,应填报《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汇总表》和《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申报表》
【特 别 提 醒】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如实申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并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各大用人单位
工资总额申报关系到
咱单位职工本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
因此,特别提醒
还没及时申报工资总额的单位
请务必如实、及时申报哦!
来源:重庆社保
编辑:重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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