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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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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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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0 00: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江苏税务
标题: 致全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Y2NjgzNg==&mid=2652224431&idx=1&sn=7cbbe9a95951ab10ab49dcced4cfa651&chksm=bd531c548a2495429a51d446d67637284e1123926f45a1d32fb797a87fdb66e737882886ac0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09 17:20
二维码: -



致全省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已经开始,敬请关注以下信息:
1.办理年度汇算前,请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查看个人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若有调整、变化或误填的,请及时更正。
2.为进一步提升办税体验,税务部门将分批分期提醒您在确定的时段办理,请您尽量按引导申报。若您有年度汇算初期(3月15日前)办理需求,请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预约。
3.请您准确、如实、遵期办理年度汇算,并及时办理汇算退税或补税。特别提醒的是,从今年起,税务机关将对年度汇算有关情况进行个人所得税信用管理。
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以及江苏省税务局网站、“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关于年度汇算申报政策规定、办理路径和步骤。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2年3月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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