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浮梁县税务局关于挂牌后有关税收业务事项的公告
2018年第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税务总局浮梁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浮梁县税务局”)挂牌后税收业务有序衔接、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税务机关检举的,可采用书信、互联网、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景德镇市税务局稽查局检举。景德镇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昌江区西山路26号 ­;受理部门: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798-8503668;传真:0798-8503668。
二、原浮梁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暂以浮梁县税务局名义对外执法和服务,办公地址暂保持不变。
三、原浮梁县地方税务局三分局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浮梁县税务局洪源税务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浮梁县税务局名义对外执法和服务,办公地址暂保持不变。电话0798-2811219。
本公告自2018年7月2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浮梁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