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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12366本周热点问题解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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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12366本周热点问题解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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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3-5 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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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湖州税务
标题:
【答疑解惑】12366本周热点问题解答(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NzY3NjcyMw==&mid=2247500217&idx=2&sn=966295667b74bb4d7963056ec4202fae&chksm=fc30a065cb472973c842e379aabc97d0c9d0f162b955350510e5a7cadbfb5bc37c4c2597ffc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04 16:08
二维码:
-
Q
一、我在3月1日汇算期开始后才注意到可以预约办税,此时再预约还来得及么?
3月1日以后直到3月15日,纳税人仍然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税,选择未约满的任意日期预约即可。当然,纳税人也可以不预约,3月16日后直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办理汇算申报。
A
Q
二、工作单位通知我在4月上旬办理年度汇算,那还需要预约吗?
对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税务部门会分批分期通过单位通知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因此如果单位已通知纳税人具体的办理时间,建议在相应时间段内办理,以便享受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如果纳税人确需在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申报,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税。
A
Q
三、我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在原先三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六个月。
举例:纳税人A属于30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且按月缴纳相关税费,已经按规定缓缴了所属期为2021年11月的相关税费,缓缴期限3个月,按原政策将在2022年3月申报期结束前缴纳。《公告》发布后,2021年11月相关税费缴纳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可在2022年9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年8月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
A
供稿:市局纳税服务中心
编辑: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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