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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轻信“房贷退税”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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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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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5 12: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赤峰税务
标题: 不要轻信“房贷退税”虚假信息!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3OTAwNDI4NQ==&mid=2652539832&idx=2&sn=3d880bb2cc9de8ae97908b1bf75b64f9&chksm=f0a07eaac7d7f7bceb0ceab68391b9ba019788d29800e2d99075c457aa63f6b6c47ea30287b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04 10:56
二维码: -

近期发现部分主播、中介在抖音、小红书等自媒体平台发布“贷款买房就能退税”等博人眼球的虚假炒作视频,目前税务机关已经采取了应对措施。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一项,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政策之一,如符合条件,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的标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纳税人取得了综合所得收入,且填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产生多缴税款,可以申请退税。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请广大纳税人详细了解政策,诚信依法申报,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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