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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啦!办理要点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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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3-4 01: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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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柳州税务
标题:
“2021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啦!办理要点看这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jEwODg1Mg==&mid=2649151099&idx=4&sn=0e5552fbb3cf28eea2be598179887bb0&chksm=88a75e20bfd0d7368c233e22cd1be2862f3a72461af8a5f9d63d14d60ca3ea40342128acb59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03 15:35
二维码:
-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迎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提升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
预约办税服务
。需要在
3月1日至3月15日
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在
2月16日至3月15日
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3月16日
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今年有什么新变化?一起来了解一下↓
WHAT
01
什么是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02
为什么要办理年度汇算?
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更加准确地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03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TIPS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04
年度汇算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WHO
05
年度汇算的主体
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06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07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预缴税额>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预缴税额<应纳税额,应当补税(豁免补税除外)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TIPS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WHEN
08
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TIPS
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建议纳税人尽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以免产生办税拥堵,影响办税体验。
WHERE
09
纳税人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年度汇算?
情形一: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
有任职受雇单位
1、一处任职受雇单位,向其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其中任职受雇单位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
1、户籍所在地。
2、经常居住地:纳税人已在中国境内申领居住证的,以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没有申领居住证的,以当前实际居住地址为经常居住地。
3、主要收入来源地: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情形二:任职受雇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
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HOW
10
如果不记得全年收入多少,不知道应补税还是退税,确定不了是否符合免于办理的条件,有什么途径可以解决呢?
要求扣缴单位提供:
要求扣缴单位提供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上述信息告诉纳税人。
自行查询: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地址为:
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询本人纳税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信息。
使用申报表预填服务:
年度汇算开始后,税务机关将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收入、已预缴税款等申报表项目认真核对没有异议并确认后,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了。
11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哪些办理方式?
自己办
,
即纳税人自行办理。
单位办,
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TIPS
1、纳税人需在年度汇算期内(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
3、完成确认后,纳税人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纳税年度内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请人办,
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12
纳税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年度汇算?
网络办
邮寄办
大厅办
13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保存多久?
提交资料:
年度汇算时,纳税人只需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如果纳税人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才需一并报送相关信息。
保存时间:
纳税人及为其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办理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
5年
。比如2021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留存期限为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14
纳税人如何办理年度汇算退税、补税?
办理退税
如果年度汇算后有应退税额,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和国库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即可办理——退税款直达纳税人银行账户(纳税人需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办理补税
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
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要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TIPS
1、对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年度中间被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推送服务提示、提供简易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申请退税;纳税人对预填服务中的数据有疑问的,也可以选择标准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
2、申请2021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WARM
15
税务部门今年有哪些优化服务举措?
1、提供年度汇算初期“预约办税”服务
凡在今年3月1日-15日期间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2、进一步巩固“首违不罚”制度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3、明确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的主管税务机关
年度汇算结束后,将按规则给未按时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确定一个主管税务机关。有关规则与《公告》第九条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确定规则基本一致。
16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成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主要渠道,今年有哪些优化功能?
1、优化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
对于选择适用空白申报表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在空白表的填报界面上,提供了纳税人可再次使用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的功能,更好满足纳税人需要。
2、优化社保费填写方式
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的纳税人,结合部分地区按月、季、年不同缴费情形,新增按季度或者年度填报的选项,让纳税人新增社保时更加方便。
3、优化增加提示提醒
一方面,增加更多的服务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便利地办理年度汇算;另一方面,对填报减少收入或增加扣除、免税收入、减免税额的纳税人进行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依法如实申报,降低纳税人误填错填几率。
17
对于不遵从的纳税人,今年会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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