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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 湘税办发〔2021〕27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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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unan.chinatax.gov.cn/hn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1430000002022020900003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
文件编号: 湘税办发〔2021〕27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 湘税办发〔2021〕27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04-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税办发〔2021〕27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者服务工作,省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为充分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缓解纳税服务资源不足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21〕15号)的要求,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围绕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健全完善税收志愿服务制度体系,培养壮大一支由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具备一定税收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税收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构建税收共治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志愿服务是自愿为纳税人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纳税服务。
(二)实效性原则。志愿服务的开展要从纳税人的实际出发,结合自身条件,把纳税人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三)规范性原则。志愿服务不代表税务机关行政行为,志愿者不代表税务机关。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要在组织单位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三、服务内容
根据税收重点工作以及日常税费服务需要,可开展以下税收志愿服务活动:
(一)在办税缴费服务场所提供辅助性服务;
(二)在12366热线、税务网站等线上渠道提供咨询服务;
(三)通过纳税人学堂、“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开展公益性宣传活动;
(四)上门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办税缴费帮扶服务;
(五)参加办税缴费服务体验活动,提出改进意见;
(六)其他税收志愿服务。
四、志愿者招募
(一)招募对象
志愿者招募对象主要包括:
1.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机构内的专业、从业人员;
2.涉税行业协会及其推荐单位、人员;
3.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财税类专业在校学生;
4.税务人员;
5.其他涉税服务人员。
(二)组织实施
以市州为单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报省局备案。市、县税务机关负责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实施,以及对志愿服务团队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募方式
志愿服务团队依托各涉税行业协会、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按照“谁招募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志愿者名单,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并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税收志愿服务注册、招募、记录、评价等方面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五、建立保障机制
(一)分类开展培训。按照“谁招募谁负责”原则,开展志愿者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础培训和专业培训。基础培训包括志愿理念、志愿精神、服务规范、权利义务、安全知识等;专业培训依托涉税行业协会,采取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岗位实训等方法,加强对涉税服务行业的志愿者开展针对性的专题、专项培训,培养一批熟练掌握税收服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志愿者骨干,使其成为长期参与税收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
(二)完善经费保障。各市州税务局安排专项经费,为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做好徽章、袖标、绶带、旗帜等标识物品准备和场地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三)建立激励机制。根据志愿者身份不同分类建立激励机制。
1.开展优秀志愿者评选。对于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表现优异的志愿者可评选为优秀志愿者,并推荐参加省、市、县先进评选。
2.提供大学生实习基地。与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实习基地;对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大学生出具志愿服务鉴定,成为大学生履历。
3.涉税专业服务信用加分。对积极参与涉税志愿服务活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个人,在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分时,可作为得分依据;在行业协会评优评先、等级评定、人才培养中,可优先推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成立涉税志愿服务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新方式,扎实有效开展涉税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志愿服务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省局负责指导全省税收志愿服务工作,各市州局负责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工作协调,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团队的作用。
(三)统筹工作安排。各级税务机关要负责指导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工作,做好工作统筹,将涉税志愿服务与税收宣传、纳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工作提质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税务机关加强与社区对接,发挥各机构党员志愿者的先锋模范作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税收志愿服务品牌。通过多种形式大力传播税收志愿文化,展现税收志愿服务成效和志愿者风采,营造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税收志愿服务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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