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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财金〔2022〕271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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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guangxi.chinatax.gov.cn/zcwj/zxwj/202202/t20220225_361830.html
发文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 生 健 康 委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民航局
文件编号: 发改财金〔2022〕271号
文件名: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02-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改财金〔2022〕2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 生 健 康 委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民航局
2022年2月18日

【相关阅读】

1.附件: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有关负责同志就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答记者问
3.《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系列解读 | 精准发力 精准施策 推动服务业加快复苏
4.《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系列解读 | 服务业助企纾困政策助力保民生稳就业扩消费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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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在落实好已经出台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助企纾困扶持政策措施。


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 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 10%和 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2.2022 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省级人民政府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3.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2022 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4.2022 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 2022 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 500 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 3 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 4 年、5 年、10 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5.2022 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在 2022 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 60%最高提至 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6.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 年减免 6 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 3 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 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地方实际给予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7.2022 年引导银行用好 2021 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 2.2 万亿元资金,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 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

8.2022 年发挥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场化工具引导作用,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 1%提供激励资金,用好 4000 亿元再贷款滚动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 保持合理流动性。

9.2022 年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刷*手续费,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

10.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研究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防止对服务业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效果被“三乱” 抵消。鼓励服务业行业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促销活动。


二、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

11.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 年原则上应给予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 50%比例的补贴支持。

12. 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

13. 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餐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14. 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15.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提供融资担保费用补贴。

16. 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扩大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保费补贴。

17. 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地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不得强制餐饮企业给予配套优惠措施。


三、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

18.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零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 年原则上应给予零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 50%比例的补贴支持。

19. 中央财政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强政策支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一个上行”和“三个下沉(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务下沉)”。

20. 中央财政继续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 1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等。

21. 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零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2. 对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名单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贷款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零售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零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23.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零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提供融资担保费用补贴。


四、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24.2022 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 80%的暂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同时,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

25. 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6. 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 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 A 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27. 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28.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 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

29.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30. 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的积极作用,建立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贷款支持。


五、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

31.2022 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32.2022 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33.2022 年中央财政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继续按照既定标准给予购置补贴,且退坡幅度低于非公共领域购置车辆。

34.2022 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支持公路、水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

35.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

36. 加强信息共享,发挥动态监控数据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盘活车辆、船舶等资产。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企业清单供金融机构参考。鼓励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交通运输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六、民航业纾困扶持措施

37.2022 年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38. 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以及地方自有财力,支持航空公司和机场做好疫情防控。

39. 统筹资源加大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中央财政继续通过民航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航空航线、安全能力建设等予以补贴。继续通过民航发展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中小机场和直属机场运营、安全能力建设等予以补贴,对民航基础设施贷款予以贴息,对机场和空管等项目建设予以投资补助。鼓励地方财政对相关项目建设予以支持。

40. 研究协调推动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游企业协商取消航空煤油价格中包含的海上运保费(2 美元/桶)、港口费(50 元/吨)等费用。

41.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枢纽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航空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绿色通道。


七、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

42. 认真落实严格、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有效恢复和保持服务业发展正常秩序。一是建立精准监测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餐厅、商超、景点、机场、港口、冷链运输等服务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库,落实重点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做到应检尽检。二是提升精准识别能力,确保疫情在服务业场所发生时全力以赴抓好流调“黄金 24 小时”。三是强化精准管控隔离,科学精准定位服务业重点、高危人群,对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其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四是推广精准防护理念,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民航等行业和相关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做到疫苗应接尽接,建立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登记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和公众疫情防控意识。

43. 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防疫政策“五个不得”的要求,即不得禁止低风险地区人员返乡;不得随意扩大中高风险地区范围;不得随意将限制出行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扩大到所在地市;不得擅自对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不得随意延长集中隔离观察期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服务业行业提出精准防疫要求。一是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应规定进行封城、封区,不得非必要、不报批中断公共交通。二是不得非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商超、景区景点、电影院及相关服务业场所等实施关停措施、延长关停时间。三是不得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政策要求基础上擅自增加对服务业的疫情防控措施。确有必要采取封城封区、中断交通等措施或在现行基础上加强疫情防控力度的,须报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后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本地区疫情防控措施总体要求,针对服务业行业特点,建立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问题反映、核实、纠正专项工作机制。


八、保障措施

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形势分析,加大协调推动有关政策的出台、执行落实工作力度,强化储备政策研究;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抓紧出台具体政策实施办法,及时跟进解读已出台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和关切。

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特点,把握好政策时度效,抓好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及时跟踪研判相关困难行业企业恢复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专项配套支持政策,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支持企业纾困发展。

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联系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相关纾困扶持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馈行业发展动态、难点问题、企业诉求和政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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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有关负责同志就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答记者问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jd/ ... tml?code=&state=123
  日期:2022年03月02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有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若干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服务业是吸纳就业和保住市场主体的关键。疫情暴发两年多来,我国经济运行受到较大影响,服务业面临的经营困难尤为突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业领域助企纾困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其就业主渠道作用。李克强总理指出,要针对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等特殊困难行业,研究精准帮扶措施。
  为应对疫情对服务业的影响,国家实施了减税降费、金融扶持等一系列服务业助企纾困政策,取得了一定效果,但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民航等聚集性接触性服务业行业仍然运行艰难,普遍面临消费市场萎缩、经营成本上升、人工租金上涨、防疫开支增加、平台佣金高企、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制定出台更有针对性、更有力度的政策措施,帮扶其渡过难关、恢复发展。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政策措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前期出台的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了《若干政策》。春节后,国家就立即出台这些政策措施,就是要使市场主体尽早享受政策红利,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稳定市场预期,保持一季度乃至全年服务业运行稳定,更好发挥服务业作为就业最大“容纳器”的功能,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2.《若干政策》提出了哪些主要政策措施?
  针对服务业行业面临的特定困难,积极回应市场主体的呼吁和关切,切实缓解服务业市场主体成本压力,《若干政策》提出了三个方面、43项政策措施。
  第一方面是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财税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就业扶持政策、房租减免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10项具体措施。
  第二方面是针对性政策措施,针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民航等5个特殊困难行业分别提出纾困扶持措施,共计30多项政策措施。餐饮业适用的政策,主要包括对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给予补贴支持,优化餐饮业保险服务等政策措施;零售业适用的政策,主要包括利用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等政策措施;旅游业适用的政策,主要包括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承接符合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会活动等政策措施;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适用的政策,主要包括阶段性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进一步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等政策措施;民航业适用的政策,主要包括通过民航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航空航线、安全能力建设等予以补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绿色通道等政策措施。
  第三方面是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主要是针对市场主体普遍反映的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等突出问题,强调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对各级政府严格科学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这些政策措施涵盖了财政补助、税费减免、金融信贷、疫情防控等多方面,导向明确、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受益群体广泛,体现了普惠性和行业性相结合、中央政策和地方政策相结合、“造血”和“输血”相结合、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和优化企业发展外部环境相结合。《若干政策》的发布实施,必将有效推动服务业企业特别是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民航等行业企业稳定预期、渡过难关。

  3.如何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
  服务业行业主要都是聚集性接触性行业,疫情对服务业的影响相对更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对于实施精准疫情防控的呼声非常高。为此,我们在制定纾困政策时,专门提出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强调要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具体来看,主要是“四个精准”“三个不得”。
  “四个精准”,一是建立精准监测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餐厅、商超、景点、机场、港口、冷链运输等服务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库,落实重点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做到应检尽检。二是提升精准识别能力,确保疫情在服务业场所发生时全力以赴抓好流调“黄金24小时”。三是强化精准管控隔离,科学精准定位服务业重点、高危人群。四是推广精准防护理念,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民航等行业和相关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做到疫苗应接尽接,建立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登记制度。
  “三个不得”是在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防疫政策“五个不得”的要求基础上,针对服务业行业特点进一步提出的针对性要求。一是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应规定进行封城、封区,不得非必要、不报批中断公共交通;二是不得非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商超、景区景点、电影院及相关服务业场所等实施关停措施、延长关停时间;三是不得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政策要求基础上擅自增加对服务业的疫情防控措施。确有必要采取封城封区、中断交通等措施或在现行基础上加强疫情防控力度的,须报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后实施。同时,为解决疫情防控中的“层层加码”问题,又专门提出,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本地区疫情防控措施总体要求,建立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问题反映、核实、纠正专项工作机制。
  实施严格、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对各地区各级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都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各有关方面要对标对表最新要求,深入梳理完善现有的疫情防控措施,既要保住我们全国上下付出巨大努力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又要不断提升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水平,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正常秩序。

  4.如何保障《若干政策》落实落地?
  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政策覆盖行业范围较广,市场主体较多,涉及部门多,政策的落实落地需要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努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大力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帮助服务业纾困解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政策部署。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系统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任务要求,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好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工作,推动各项措施早落地、早见效。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持续组织有关部门、各地方、行业协会和专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跟进解读已出台政策措施,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三是强化各方协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抓紧出台具体政策实施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和关切。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特点,把握好政策时度效,及时跟踪研判相关困难行业企业恢复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专项配套支持政策,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支持企业纾困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形势分析,加大协调推动有关政策的出台、执行落实工作力度。
  四是加强政策实施反馈。聚焦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各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帮助服务业渡过难关,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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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系列解读 | 精准发力 精准施策 推动服务业加快复苏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jd/ ... tml?code=&state=123
  日期:2022年03月02日

  2021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经济复苏态势总体良好,经济总量突破110万亿元,取得了8.1%这一领先于世界的经济增速。但同时,经济恢复的基础仍不牢固,特别是在2021年下半年以来,经济面临新的下行压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其概括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经济增速由一季度的18.3%降至四季度的4%。同时,尽管国内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但国际疫情仍在蔓延,国外病例数量持续攀升,对经济恢复与全球贸易的影响巨大而深远。因此,为守住来之不易的国内疫情防控成果,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需要出台更为有力有效的政策加以应对。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从3个方面、43项政策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助企纾困政策。文件内容强调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对于应对当前形势新变化,推动服务业加快复苏,更好发挥服务业“稳定器”作用,是十分及时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面向特殊困难行业精准发力
  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的增加值和就业中占比最高,是吸纳就业和保住市场主体的关键,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疫情对服务业特别是接触性、集聚性服务业的冲击影响明显要大于其他行业,导致当前经济复苏呈现不平衡特征,服务业的复苏相对滞后,困难和问题持续发展累积,不少企业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
  受疫情影响,2021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较2019、2020年下降了约1.1个百分点。《若干政策》所列的餐饮、零售、旅游、公路铁路水路运输、民航等均是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从重要性看,2020年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旅游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5%、9.5%和3.6%,总计占比接近15%,对GDP贡献较大。但从2021年的情况看,住宿餐饮业增加值较2019年接近零增长,仍处于缓慢恢复过程中。旅游人数和收入比2019年分别下降了46%和48%,铁路旅客周转量比2019年下降了35%,公路和水路降幅达到了60%,回升动力仍不明显。民航旅客运输量比2019年下降三分之一,在2020年近1000亿元亏损的基础上,2021年又亏损了800多亿元。因此,急迫需要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帮助服务业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此次选择这五个服务业行业作为纾困重点,可谓精准发力。

  二、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若干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现实问题。通篇来看,《若干政策》的亮点在于突出精准性、针对性,文件提出的政策都是针对当前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问题,如成本上升、需求收缩、资金链紧张以及疫情影响等等。为解决成本上升问题,文件提出了多项减税降费、降房租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生存发展能力。特别是针对实体服务企业房租负担较重问题,文件采取了多种方式切实降低房租负担,为实体性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为解决需求收缩问题,文件提出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地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为解决资金链紧张问题,文件提出要引导银行用好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资金,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交通运输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这些政策都将实现“精准引流”,改善企业资金状况。为解决疫情影响问题,文件提出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零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建立精准监测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餐厅、商超、景点等服务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库,提升精准识别能力,强化精准管控隔离等,这些政策都将尽最大努力减轻疫情影响,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上下联动精准落实
  要稳定经济大盘,有效纾困解危,需要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2021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各方面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要调动地方改革积极性,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主动改革。文件充分体现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这一精神,既对中央事权范围内的政策做出了安排,也给各地主动作为提供了必要的空间,地方可在自身事权范围内确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力度。文件提出关于减免“六税两费”、房租等具体优惠程度地方政府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决定,特别是对于地方税种部分,给了地方结合自身财政状况自主决策的空间,这样可以更好帮助各地方服务业解决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更加精准有效地落实好国家政策。同时,地方和基层主动作为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上级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要切实避免乱作为和层层加码情况的发生,防止政策在落实过程中走形走偏。为此,文件在有关疫情防范问题上提出了“四个精准”“八个不得”,确保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得到精准落实。下一步,还需要各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具体的政策实施办法,对疫情防控与政策落实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紧研究,加强部门间相互配合和中央地方间联动,着力疏通堵点难点,促进政策落实协同高效,保证政策精准落到实处。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孙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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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9 11: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系列解读 | 服务业助企纾困政策助力保民生稳就业扩消费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jd/ ... tml?code=&state=123
  日期:2022年03月02日

  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强,宏观经济稳定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从行业角度看,服务业以聚集性、接触性行业为主,遭受的影响首当其冲。同时,服务业是保障民生、稳定就业的重要行业,容纳了绝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就业人数众多,关系到老百姓衣食住行。因此,制定积极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保障服务业渡过难关并促进其发展,是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关键。2020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应对疫情的冲击,帮助服务业纾困解难,发挥了积极的效应,但是餐饮、零售、旅游、公路铁路水路运输、民航等服务业领域特殊行业仍然面临较多困难。2022年在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下,更需要提前发力,运用超前的宏观政策引导,精准施策,助力服务业领域特殊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发挥财税、金融、产业、就业以及精准疫情防控政策的协调效应,积极帮助服务业恢复发展,意义重大。

  一、以中小微企业作为切入点实施服务业普惠性优惠政策
  《若干政策》中有几个新的政策突破及亮点:
  一是扩大“六税两费”的减免覆盖范围。《若干政策》规定将“六税两费”的减免覆盖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的覆盖面更广,意味着无论是销售额小的企业还是盈利能力低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均可以享受“六税两费”的减免。在疫情冲击及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下,服务业的现金流问题较为突出,减税降费可减轻服务业的负担,缓解其资金困难,保证企业的可持续性,有助于服务业恢复经营。
  二是减免、返还社会保险费。如何减轻人工成本的负担是帮扶服务业精准施策的关键。受疫情的影响,一方面服务业停业或消费人数减少将直接导致营业收入的减少,在固定成本不变的前提下,实际上企业已经面临亏损或盈利下降的状况;另一方面就业市场也存在供给不足,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在双重压力下,服务业经营者有可能选择裁员的策略,这对于稳就业、保民生是不利的。此次《若干政策》规定直接给予了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同时,将中小微企业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通过返还资金的方式减轻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的财务压力,有利于鼓励服务业不裁员、少裁员,达到稳就业、保民生的目标。
  三是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缩短企业所得税资产折旧年限政策。衡量企业成长性有两项关键性的指标,一是投资额,二是研发费用。中小微企业普遍生命周期不长,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缺乏成长性,一方面是其技术含量不高,在短时期内难以提质升级,另一方面是其没有新购设备,生产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当成本上升时,企业即出现亏损,难以为继。但是,如果政策对于投资购买设备能够予以增值税返还,或者缩短所得税规定的折旧年限,增大企业当期的所得税扣除额,减轻当期税收负担,则企业可以将所节省的税费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投资的积极性则显著增加。此次《若干政策》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及缩短企业所得税资产折旧年限两项政策,预期将在帮助服务业企业恢复经营的前提下,扩大投资,增强成长性,并融入国家高质量发展的主车道。

  二、以特殊困难行业作为关注点实施服务业特定优惠政策
  《若干政策》在普惠性优惠政策基础上,聚焦餐饮、零售、旅游、公路铁路水路交通运输及民航等服务业领域特殊困难行业,有几项重要的举措值得关注:
  一是对于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面对疫情的冲击,企业在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还需要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因此会增加一部分的防疫成本,尤其是人流密集的餐饮、零售等行业的防疫成本增加更为显著。此次《若干政策》对于餐饮、零售行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免费核酸检测,其他地方则给予不低于50%比例的财政补贴,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确保服务业的持续经营,又夯实了防疫的基础,降低了疫情大面积传播的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加大对于特殊困难行业的金融支持。《若干政策》通过多元化的金融支持政策帮助特殊困难行业持续经营、缓解财务危机。例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名单企业的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等。这几项金融支持政策均旨在通过加强政银企合作、增加数据共享等方式,增大特殊困难行业信用贷款支持,并精准聚焦到所要支持的具体企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企业资金困难,满足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三是延续增值税免税政策。增值税的特点是在企业经营的流转环节征收,这意味着即使企业是亏损的,只要其发生了业务行为,如不存在法定的税收减免,其均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特殊困难行业恢复发展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发生的亏损也需要一定的期限才可以完成弥补。此次《若干政策》给予的增值税免税,对于交通运输业是较大力度的支持。以航空运输企业为例,其由于重资产,飞机的折旧金额较大,其实际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当期并不一定数额巨大,但每一家航空公司的经济体量都足以产生较大的营业额及增值税,给予其增值税免税,再一次反映出《若干政策》紧密结合特殊行业的特点,精准施策,解决的是特殊行业当前最需要解决的困难。

  三、政策多元组合产生科学协同效应助力服务业发展
  疫情的不确定性及国际经济社会的复杂多变,导致宏观政策的决策在如何实现科学性上面临更大的考验。“十四五”时期,我国政府治理水平及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程度将进一步提升,其中建立政策之间的协同效应是提高决策科学性的关键。同时,决策科学性也是形成更好的政策效应,保障精准施策,并且减少财政成本损耗的关键。此次《若干政策》所涉及的政策优惠措施多达43条,所涉及的政策包括财税、金融、产业、就业及疫情防控等多个方面,这不但需要每个领域保持精准度,还需要各项政策之间产生协调效应。
  在经济发展与疫情防控之间如何把握好这个“度”是最重要的难点。《若干政策》指出,认真落实严格、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有效恢复和保持服务业发展正常秩序。这一原则,是指导此次支持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及特殊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关键,也是政策多元组合产生合力,最终形成科学协同效应的关键。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仍将是2022年工作的常态,二者都不可松懈,但是二者之间也能产生相互的促进作用。疫情防控得当,风险减少,服务业正常运营的时间就会得到保障,服务业的经营状况就会明显改善;服务业良性发展,就能保就业稳民生,我们有更充足的资金实力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举措的实施以及助力服务业形成更强的应对风险能力,全面增强经济增长的韧性,实现2022年整体宏观经济目标。在具体的举措中,《若干政策》不但明确了各项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服务业的发展,既减轻其税费负担,又保障给予金融支持,同时,还提出了建立精准监测机制、提升精准识别能力、强化精准管控隔离、推广精准防护理念、以及服务业行业精准防疫要求等多项具体的行业管理措施,全面促进服务业在有效防范疫情风险的前提下恢复发展,这将助力2022年我国宏观经济的“稳中有进”并实现“十四五”时期我国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作者: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教授  李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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