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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社会化服务资源,动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大专院校学生、企业财税人员等社会力量,助力纳税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税收志愿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招募税收志愿者,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在推进税费制度改革、税费政策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中发挥助力作用,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一、招募对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大专院校学生、企业财税人员等社会力量。
二、招募原则
(一)自愿性原则。热衷公益事业,根据自己的专业和特长,自愿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二)合法性原则。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施志愿者服务行为。
(三)无偿性原则。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活动中,不得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四)组织性原则。志愿者应服从组织管理,工作尽职尽责,按时完成指派的工作。
三、招募条件
(一)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无偿奉献精神;
(二)掌握税收政策,具有财税方面等相关知识;
(三)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热情、开朗;
四、招募方式
符合条件的有意向成为志愿者的人士于2021年3月25日之前填写《税收志愿者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及《税收志愿者服务协议》(见附件2),报抚顺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主管部门联系人或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
五、志愿者服务内容
根据税费重点工作以及日常办税缴费服务需要,可开展以下税收志愿服务活动:
1.在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税事通”工作室提供辅助性服务;
2.通过纳税人学堂、“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开展公益性宣传活动;
3.上门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办税缴费帮扶服务;
4.参加办税缴费服务体验活动,提供改进意见;
5.其他税收志愿服务。
六、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地址:抚顺市税务局(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48号)
报名联系人:王晓丹
联系电话:024-52680042
报名邮箱: 568687713@qq.com
附件1:税收志愿者申请表.docx(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附件2:税收志愿服务协议.docx(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
2022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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