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347
  • Tax100会员 28120
查看: 408|回复: 0

个税汇算这个月截止,为您送上这份“秘籍”!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4533
2020-6-9 05: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长沙税务
标题: 个税汇算这个月截止,为您送上这份“秘籍”!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zUwMDY3OQ==&mid=2653095039&idx=1&sn=747f6407e9a5cb70d8f692000b722d17&chksm=80333b17b744b201a8366f7af173acb71e7f0f6def16139a8fb42418959d80897c0511558cd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08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7-24 18:00 编辑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工作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这个月底即将截止!我们为您送上这份“秘籍”,对这些项目的填报细节不了解的盆友们,赶紧看过来!

一、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各项免税所得,包括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纳税人符合相关免税条件的,请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二、专项扣除

1. 纳税人填报的“三险一金”数额不能超过上限。根据2019年长沙市单位职工社保缴费标准,长沙市个人养老保险扣除上限为1143.36元/月,个人医疗保险扣除上限为285.84元/月,个人失业保险扣除上限为42.88元/月。长沙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可扣除上限为2798.79元/月,且不得超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

2. 纳税人填报的“三险一金”金额如与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填报的金额不一致,请提供实际缴纳三险一金凭证。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里查到的“符合大病医疗抵扣政策金额”可以扣除。也可以凭医疗票据(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进行扣除。注意医保目录范围内报销金额和医保目录范围外自费部分不能扣除,只能扣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包括门槛费),每个患者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四、其他扣除项目

“其他扣除项目”包括:“年金”、“商业健康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及“其他”。

1
● 年金。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任职受雇的员工建立的年金制度。年金扣除受扣除比例限制(2019年长沙市年金月可扣除上限932.93元,且不得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

2
● 商业健康险。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请通过保险单上是否有“税优识别码”判断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3
● 税延养老保险。如果纳税人没有在试点地区(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则不允许填列此项。

4
● 允许扣除的税费。主要包括纳税人获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但不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该笔税费的缴税(费)凭证及相应的收入凭据需留存备查。

5
● 其他。可以扣除的有以下几项:
(1)公务用车补贴。符合《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公务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条件的公车补贴税前扣除。
(2)展业成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按收入额的25%计算的展业成本等可在此拦扣除。
(3)雇员律师的办案费用。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30%(湖南省的比例)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1.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2. 个人捐赠应及时取得捐赠票据、公益性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或股票房产原值凭据。

3. 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4. 注意扣除时间。实际发生在2019年度且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才能扣除。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捐赠发生在2020年,不能在2019年度汇算中扣除。


六、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主要包括“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其他自然灾害受灾减免”、“其他地区地震受灾减免”及“其他”。纳税人符合相关减免条件的,请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办理备案。


七、已缴税额

如纳税人在汇缴时自行增加已缴税额,请提供已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


八、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预填

对综合所得(含一次性奖金)年收入额超过 6 万元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预填的申报数据中,不包括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纳税人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需在工资薪金栏次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其并入。



特别提醒

如您已进行了汇算申报,并发现申报有误,请及时在汇算期结束前(6月30日)更正申报、依法补缴税款或申请退税。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将纳入个人信用管理。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提供虚假资料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都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