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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特别关注】OECD就《支柱一金额A下的税基确定立法模板》(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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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2-2-21 13: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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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OECD官网
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作为 OECD / G20 BEPS 包容性框架正在进行工作的一部分,以实施双支柱方案来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OECD正在就《支柱一金额A下的税基确定立法模板》(草案,以下简称“规则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2022年2月18日发布的这份公众咨询文件(法国称之为法律意见书)仅包含支柱一下涉及税基确定的模块(第二个模块)。包容性框架已同意发布本文件,以获取公众意见,但该规则草案并未反映关于文件实质内容的共识。利益相关者对规则草案的反馈意见将有助于包容性框架成员进一步完善和最终确定相关规则。
感兴趣的各方在2022年3月4日之前发送书面意见。咨询文件中提供了提交意见的说明。需要提醒各参与方注意是:所有收到的书面意见都将公开。以集体“团体”或“联盟”的名义提交的意见,或由代表另一个人或团体提交意见的任何人提交的意见,应指明属于该集体团体的所有企业或个人,或评论员代表其行事的人。即将举行的公众咨询会议的发言人和其他参与者将从及时提供书面意见的人中选出。
概述
作为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解决方案的一部分,OECD开发了支柱一的金额A,它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或位于消费者所在地(以下简称“市场管辖区”)的大型高利润企业(以下简称“适用集团”)的部分利润引入一项新的征税权。根据2021年10月8日发布的《OECD/G20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声明》,需适用金额A规则的适用集团是全球营业收入200亿欧元以上且利润率(税前利润/收入)10%以上的跨国企业,该类跨国企业25%的剩余利润将被分配至构成联结度的市场辖区。另据2月18日OECD秘书长提交给G20财长和央行行长的税收报告,OECD将金额A做了更进一步的细化,将扩展到13个模块(注:原支柱一蓝图报告为9个模块),具体如下图所示:

包容性框架将分阶段对金额A各个模块进行公众咨询。第一个模块为收入来源和联结度规则(2月4日发布,2月18日截止征求意见,详见《支柱一金额A下的联结度和收入来源规则立法模板》公众咨询文件),其将决定市场管辖区何时有权获得根据金额A重新分配利润并对其进行征收,即使有关的适用集团在该市场管辖区没有实体存在;税基确定规则是支柱一金额A的第二个模块,其的目的是确定适用集团的利润(或亏损),该利润(或亏损)将用于计算其部分利润重新分配给市场管辖区的金额。因此,税基是利润的衡量标准,构成了金额A规则下部分利润再分配的基础。
主要内容
本次发布的规则草案包含标题5应税利润的确定和分配及标题9定义。规则草案指出:鉴于金额A是基于集团利润(而非单体利润)确定的新征税权,有必要以集团合并财务账目作为计算金额A税基的起点。从这一点出发,将对某些账目进行税务调整(例如扣除某些收入项目和加回某些费用),以获得标准化的调整后税前利润。所采用的调整反映了会计准则的目标和金额A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差异的情况,包括需要进行调整以防止潜在的重复计算收入或防止因政策原因扣除特定费用的情况。为了便于征管和合规,这些调整将保持在最低限度,以限制复杂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与支柱二下的调整保持一致。
根据规则草案,适用集团将被要求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来计算其利润,以确保用于金额A目的的利润不受不符合常规做法的会计惯例的影响。该IFRS可被视为等同于公认会计原则(GAAP),目前在大约30多个辖区使用(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鉴于金额A的范围仅包括有限数量的大型高利润企业,预计大多数此类适用集团目前都使用这一标准编制财务账目,以适应商业或监管目的。此外,适用集团的财务账目必须接受外部审计,从而为税务机关提供随时可用的可靠信息来源。
根据规则草案,如果税基的确定不符合合格财务会计准则下的衡量标准,适用集团就没能使用GAAP编制财务账目。如果适用集团在这种情况下坚持认为使用了GAAP,则其将被要求根据该规则草案确定其计算是否"与IFRS相比造成了任何重大的竞争扭曲”,例如差异大于1亿欧元。
根据规则草案,税基也会根据前期的利润(或亏损)进行重述调整。根据某些限制条件,要求对会计规则的重述调整应归于重述确定和确认期间适用集团的税基,而不是追溯并重新计算以前结束期间的税基。为了将金额A下的任何再分配限制为经济利润,税基的确定也受亏损结转规则的约束。
后续工作
针对支柱一金额A,包容性框架将分阶段进行公众咨询,通过发布关于每个模块的工作文件,以便在工作完成之前快速获得公众反馈。这种方法不是等待一份全面的文件准备好,而是允许并行工作,以确保各项工作按 2021年10月商定的时间表进行。预计,金额A的其他模块,比如范围测试、预提所得税和单边措施等立法模板草案也将会很快发布并征求公众意见。
对于支柱一金额B,包容性框架将于2022年年中发布公众咨询文件,并在征求意见期之后举行公众咨询活动。

针对支柱二,包容性框架正在制定一个实施框架,以促进 GloBE 规则的协调实施,并将解决征管和合规问题。2月份晚些时候将启动关于实施框架的公众咨询,并在 3 月举行咨询活动。
对于支柱二的应税规则(STTR),立法模板草案及其评注将于2022 年3 月发布。一份关于制定多边公约以促进STTR实施的公开讨论草案也将同时发布以征求意见。
大家如需更多信息或查询,可登陆OECD官网https://www.oecd.org/tax/BEPS/,也可发送邮件联系tfde@oecd.org.
温馨提示,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OECD官网英文报导;《支柱一金额A下的税基确定立法模板》(草案)非官方翻译版也即将发出,敬请期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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