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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可享个税专扣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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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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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18 02: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厦门税务
标题: 赡养老人,可享个税专扣优惠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xODIwMQ==&mid=2652410768&idx=1&sn=addc25cf9f678eab19b0d0592ef91377&chksm=8b4b7ba6bc3cf2b01a9122deb222391ff6248c95c8784182450fca2603dc75881f42b58cffb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2-17 22:00
二维码: -

赡养年满60周岁的老人
可享受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可以少缴纳个人所得税哦

政策内容
【扣除主体及范围】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扣除标准】
(一)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二)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自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采集方
您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不过,小编推荐您使用个人所得税APP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仅仅几分钟就可以直接搞定,按照下面的图片进行操作就可以啦。
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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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已经采集的专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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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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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为您办理个税预扣预缴时,就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大病医疗除外)。
2.如果您新增、修改或作废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及时告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下载更新您的最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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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个人所得税处、集美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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