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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微课堂(十六) |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政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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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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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8 19: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税务第三分局
标题: 海洋微课堂(十六) |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政策解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NzI2MzcwNg==&mid=2650404335&idx=1&sn=240ceb0cf16c53db1ffd96dd6f42dae4&chksm=f0c61bdac7b192cca84a3c8946b81819b40bf77e1564aa47098744a1b0a08ea4e475c20dad8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08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29 16:46 编辑

大家好,欢迎来到本期海洋微课堂,这期的主题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政策解释。

由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是个相对特殊的群体,他们佣金收入的计税方式跟一般企业员工工资薪金的计税方式是有一些区别的, 想要了解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的计税方式,需要具体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是应税项目的确定
财税【2018】 164号文规定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按劳务报酬计征个人所得税。
既然佣金收入是按劳务报酬计税,那么就涉及到纳税次数的确定
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鉴于保险营销和证券经纪人业务的连续性,应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换句话说就是按月计税。
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自然也涉及到收入额的计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即:
收入额=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1-20%)
考虑到保险营销员开展业务有额外的展业成本,佣金收入中是允许扣除的,具体公式是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即:
展业成本=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1-20%)×25%

附加税费
按照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增值税税额,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含税佣金收入÷(1+征收率)”的公式计算不含税佣金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计算公式的适用范围是实际缴纳了增值税和相关附加税费的佣金收入,对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不扣减增值税额,也不能按照上述公式进行换算。)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应按提供经纪代理服务按3%的征收率(2019年度)缴纳增值税以及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佣金收入按月计税的话,就需要预扣预缴,这也是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跟一般劳务报酬不太一样的地方,这里引入国家税务总局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过渡期政策纳税人常见疑问30答》,里面做了规定,日常预扣预缴时综合考虑新旧税制的衔接,为了最大程度减轻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税收负担,依照税法规定,对取得的佣金收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缴税款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
累计收入额按照不含增值税的累计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从业月份数计算;
累计其他扣除按照展业成本、附加税费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之和计算。
上述公式中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比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所附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所得额指的是年收入。
这个预扣预缴的公式跟一般企业员工工资薪金预扣预缴公式相比,少了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保险营销员这两个扣除项,在年度中每月预扣预缴环节暂不扣除,待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事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每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年度汇算清缴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展业成本-附加税费-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
再以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多退少补。

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费的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的原则,对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不扣减增值税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征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基本减除费用
每月5000元的扣除标准,每年也就是6万元,即使当月收入为0,该月的5000元减除费用还是可以扣除的。

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前面小编也说到,由于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的特殊性,他们相关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在年度中每月预扣预缴环节是暂不扣除的,待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申报时才办理扣除事项。(这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依据新个税法及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另一方面,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大多是自己缴付“三险一金”,支付佣金单位比较难掌握这些数据来为他们办理扣除;同时,一些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还有任职受雇单位,那么,如果由支付佣金的单位办理三险一金的扣除就会可能出现重复扣除)。另外,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可扣除专项扣除指的是三险一金,并不是五险一金,我们日常所说的五险一金中的其他两个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不可以扣除的。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商业健康保险,财税〔2017〕39号 里对这个商业健康险是有具体规定的,并非购买的所有保险产品都能够抵扣个税,只有购买在税优健康险范围内的保险产品才可以,而“税优识别码”就是重要的判断标准,只有保单上标注了税优识别码,个人才能申报扣除,这个码是“一人一单一码”,独一无二的。


案例
接下来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看看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究竟如何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个税。
小明是A人寿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主管税务机关已委托该公司代征个人保险代理人相关税费。已知,小明有一个兄弟,父母健在,父亲61岁;有一个女儿,正在读小学六年级,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小明扣除;每月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1500元。2019年小明没有工资薪金、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月份从该保险公司 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的佣金20000元,2月份取得不含增值税的佣金180000元,2019年其余月份没有取得任何收入。
要求:计算小明1月份、2月份应纳的相关税费及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额。
2019年1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1月份佣金收入20000元,免征增值税。
1月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 =20000 x (1-20%) x (1-25%)-5000=7000(元)
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7000 x 3%=210(元)
2019年2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增值税:
  180000 x 3%=5400(元)
应纳税费附加:
5400 x (7%+3%+2%) x 50%=324(元)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20000+180000)x(1-20%)x(1-25%)-324-5 000x2
=109676(元);
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09676 x 10%-2520-210=8237.6(元)
年度汇算清缴
全年的佣金收入:20万
减除20%的费用:20x20%=4(万元)
收入额:20-4=16(万元)
展业成本:16 x 25%=4(万元)
基本费用扣除:6万元,专项扣除:1.8万元
专项附加扣除:0.2x12=2.4(万元)
附加税费:
18x3%x(7%+3%+2%)x50%=0.0324(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20-4-4-0.0324-6-1.8-2.4=5.7676(万元)
应纳税额:
5.7676x10%-0.252=0.32476(万元)
应退个税:
8437.6-3247.6=5190(元)

好了,本期的海洋微课堂就到这里了,咱们下期再见啦!
供稿 | 综合业务科 叶通
排版 | 第三税务分局微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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