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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税务】嗨!小贤?广播(第四十八期)关于跨区域涉税事项常见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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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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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11 01: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奉贤税务
标题: 【奉贤税务】嗨!小贤?广播(第四十八期)关于跨区域涉税事项常见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k3NDk2MQ==&mid=2650316013&idx=2&sn=0959b7f4fa040a956bec96d991161819&chksm=beceb87389b9316598a8607a20127e3c3c2e1950418a43c078d50fe272f55edea5987b5a0af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2-1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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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收听今日嗨!小贤?广播!新年伊始,又是一个新的开端,城市慢慢回到原有的轨道中行进发展,大大小小的城市每天都有许多的在建项目,之前有小伙伴问小贤,我公司在外地的建筑项目结束后,还需要去机构所在地进行核销吗?小贤在这儿就直接给您答复↓↓↓


不需要,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感谢大家的收听!
嗨!小贤?广播(第四十八期)就到这里,感谢收听,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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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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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朗读: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王路遥
编发:奉贤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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