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334
Tax100会员
33452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黑龙江
›
2月征期办税我帮您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323
|
回复:
0
2月征期办税我帮您
[复制链接]
黑龙江政策君
黑龙江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2993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2993, 距离下一级还需 65895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2993, 距离下一级还需 65895 积分
积分
22993
发消息
2022-2-9 14: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黑龙江税务
标题:
2月征期办税我帮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A2MTg5MA==&mid=2653941165&idx=2&sn=954dafa0c3fba90ecc5d69fe75f631b2&chksm=80178040b7600956fcbba472c68ef1cff765324028343b832bb193acc5d08f40efbf075b9bb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2-08 17:00
二维码:
-
尊敬的纳税人:
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为2月1日至23日,为节约您的办税时间,提高报税效率,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为您提供本月份施行的税收政策、实务和其他需要您注意的事项。
您需要知道的2月新政策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深入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管理工作,规范管理流程,约束行政权力,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更好发挥税务诚信机制在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职能作用,税务总局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
》,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关于建立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机制的安排,税务总局组织对《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以下简称《文件办法》)进行了修改,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学懂弄通发票盖章问题
Q:
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吗?
A:
不可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Q:
发票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财务专用章,或者说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公章可以吗?
A:
不可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Q:
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手抖没盖清楚怎么办?
A:
在不遮挡信息的情况下,在空白处补盖一个,或者直接作废红字冲销。
Q:
发票专用章盖颠倒了怎么办?
A:
章盖歪了或者颠倒了,只要清晰可辨认,就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
Q:
自带电子签名的电子普通发票还需要盖章吗?
A:
不需要。
Q:
代开的发票如何盖章?
A:
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专票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Q:
新版版式发票、电子专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A:
快速判断是否是新版:看右下角是否有销售方(章)这几个字眼。
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的第1号公告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Q:
没有盖章的发票怎么处理?
A:
纳税人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有被罚款和被拒收的风险。
没有盖章的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除了责令限期改正,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纳税人有权拒收。
Q:
发票记账联需要盖章吗?
A:
不需要。
Q: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盖章的问题
A:
发票管理办法发布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也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END
来源:黑龙江税务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法律法规
贵州
上海
江苏
内蒙古
湖北
辽宁
新疆
内蒙古
福建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