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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思迈特财税咨询新春大礼之三】2021 年度国际税收系列汇编之《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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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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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了让对国际税收感兴趣的人士能有效全面系统地掌握2021年度国际税收政策及最新动向,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迈特财税咨询”或“我们”)的国际税收专业服务团队成员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汇总整理了“2021年度国际税收系列汇编”,该《系列汇编》除了《2021年度国际税收政策汇编》、《2021年度国际税收案例汇编》外,今年我们特别汇总整理了《2021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另外,我们还将对往年已经汇编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特别纳税调整新旧政策汇编》、《中国CRS及情报交换相关税收政策汇编》、《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法规汇编》等进行更新。
《2021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共六大部分,密切关注BEPS第8-10项行动计划——确保转让定价结果与价值创造相匹配以及第13项行动计划——国别报告在全球各国的落地实施进展,具体包括,转让定价/预约定价立法及修订情况、引入国别报告制度、发布或更新转让定价/预约定价指南、明确国别报告交换的范围及交换方式、明确新冠肺炎疫情下转让定价可比性分析考量因素等等。同时我们还密切关注各国针对转让定价案件审理的最新动态,比如转让定价方法选择的考量、可比公司选择的考量、可比年度及可比数据选择的考量等等。
在第一至第五部分中,我们分地区(包括亚太篇、中东篇、欧洲篇、美洲篇和非洲篇)分国别整理2021年度各国转让定价动态200多条;第六部分为综合篇,涵盖联合国、OECD、欧盟、税务合作平台(PCT)等国际组织的最新转让定价动态及相关分析文章。
需要提醒同学们注意的是:鉴于各国转让定价动态大部分以英语形式进行报导,我们只简单编译了标题及概况,详细内容我们做了原文链接,大家点击链接自行阅读即可;其次,由于部分资料库(如Taxnotes, Bloomberg tax等)需要注册缴费才能阅读全文,我们同样编译了标题及概况,需要详细了解该国转让定价动态的请自行注册缴费获取;另外本汇编是基于我们从互联网公开渠道收集的资料,如有遗漏、编译不准或报导不全的,请大家理解!
近几年来,思迈特财税咨询的国际税收专业微信公众号“转让定价人(tpperson)”除及时推送分享国内外的最新国际税收政策和资讯外,思迈特财税咨询的国际税收专业服务团队亦坚持按年度将当年的国际税收政策和相关资讯整理汇编分享同学们,以方便同学们学习查阅。
在此新春佳节到来之际,思迈特财税咨询的同仁们给同学们拜年了;同时思迈特财税咨询的国际税收专业服务团队也特别感谢同学们对本机构的国际税收专业微信公众号“转让定价人(tpperson)”的持续关注。在新的一年里这个国际税收专业微信公众号还将会一如既往地及时全面地为同学们推送国际国内的最新国际税收政策法规和资讯。
  
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定价人(tpperson)微信公众号
2022年1月25日

目录
前 言 1
第一部分亚太篇 3
一、新加坡 3
(一)新加坡税务局事先裁定:新加坡企业与三外国股东不构成转让定价中的关联方关系3
(二)新加坡发布新转让定价指南以指导解决跨国企业集中服务 3
(三)新加坡发布关于转让定价调整的商品服务税指南 3
(四)新加坡对其转让定价指南进行重要更新 5
(五)新加坡更新税收协定指南以解决仲裁问题 6
(六)新加坡将允许纳税人延长申报转让定价调整的时间7
(七)新加坡税务局(IRAS)发布《关联方贷款转让定价指引》 7
二、越南 8
(一)越南新转让定价法规面临多项挑战 8
(二)越南发布新预约定价安排法规 9
三、印度 10
(一)印度提高国别报告提交标准10
(二)印度公布关于涉及预约定价安排和特别纳税调整时账面利润税退税规则 11
(三)印度-美国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及美国跨国企业的优势 11
(四)印度延长现有转让定价安全港规则至2020-2021财年 12
(五)印度税务局官员:利润分割法的使用可能会增加 12
四、泰国 12
(一)泰国税务机关要求线上提交转让定价申报表 12
(二)泰国税务机关明确转让定价文档要求 13
(三)泰国税务机关公布国别报告规则 13
(四)泰国税务机关公布2021年国别报告交换新规则 13
五、澳大利亚 14
(一)澳大利亚税务局发布无形资产实务合规指南草案 14
(二)澳大利亚税务局拟发布新的税收裁定:明确特许权使用费定义 14
(三)澳大利亚税务局发布2021年本地文档说明 15
(四)澳大利亚税务局就银行间拆借利率改革对转让定价影响征求意见 16
(五)澳大利亚税务局发布大型跨国企业主要税务合规风险点 17
(六)澳大利亚税务局延长转让定价文档提交截止日期 17
(七)澳大利亚更新实务合规指南,简化特定交易转让定价记录保存选项17
(八)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解释关联方融资安排转让定价和利息扣除规则 18
(九)澳大利亚税务局计划审查预约定价安排 18
六、马尔代夫 19
(一)马尔代夫发布预约定价安排法规 19
(二)马尔代夫发布国别报告规则19
(三)马尔代夫签署关于金融账户信息和国别报告自动交换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 19
(四)马尔代夫宣布《税务行政互助法》的生效日期 20
七、马来西亚更新国别报告提交方式 20
八、斯里兰卡更新转让定价国别报告规则 20
九、蒙古发布首份跨国企业进行转让定价评估报告 21
第二部分中东篇 22
一、以色列 22
(一)以色列发布关于公司间股份支付税务处理的通告 22
(二)以色列拟对研发中心适用利润分割规则 22
二、卡塔尔 22
(一)卡塔尔将出台新的转让定价披露表格 22
(二)卡塔尔出台转让定价文档新规 23
(三)卡塔尔转让定价申报截止日延长至9月30日 23
三、巴林 24
(一)巴林通过国别报告自动交换及与瑞士税收协定的国内立法 24
(二)巴林引入国别报告要求 24
(三)巴林更新相互协商程序税务指南 24
四、约旦 25
(一)约旦首次通过转让定价立法25
(二)约旦发布转让定价文档规则实施指引 25
(三)约旦发布转让定价文档模板25
五、阿联酋发布相互协商程序指南以解决税务及转让定价争端 26
六、阿曼暂停本地申报转让定价国别报告 26
第三部分欧洲篇 27
一、英国 27
(一)英国将废除与《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指令》有关的国内法规定 27
(二)英国计划提高转让定价文档要求 28
(三)英国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解释国别报告规则处罚措施 29
(四)英国将修订转移利润税相关条款 30
(五)英国官员:公开披露国别报告存在被误解的风险 31
二、爱尔兰 31
(一)爱尔兰税务局更新转让定价指南 31
(二)爱尔兰税务局更新转让定价文档手册 32
(三)爱尔兰就运用OECD方法向非居民企业分支机构归属利润展开公众意见征询 32
(四)爱尔兰发布指南明确110条款项下公司转让定价规则 33
(五)爱尔兰《2021年财政法案》对转让定价、反避税措施等立法进行修订 33
(六)爱尔兰税务局更新相互协商程序(MAP)指南 33
三、荷兰 34
(一)荷兰立法提案解决转让定价不匹配导致的双重不征税问题 34
(二)荷兰拟限制转让定价向下调整 34
(三)荷兰发布国际税收和转让定价裁定报告 35
(四)荷兰APA及其在疫情期间的后果 35
(五)荷兰通过2022年财政预算法案,涉及转让定价调整及欧盟反避税指令 35
(六)荷兰政府计划修订CFC和转让定价规则 36
四、德国 36
(一)德国引入新转让定价管理规则 36
(二)德国大幅修改转让定价和反税收协定滥用规则 36
(三)德国和美国就自动交换国别报告达成协议 37
(四)德国财政部发布法院裁决,解释公司间贷款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利率的确定 37
(五)德国财政部公布草案,更新交换国别报告的司法管辖区名单 38
五、波兰 38
(一)波兰税务局发布APA统计数据 38
(二)波兰就转让定价有争议处理发布解释性指南,包括CUP法、追溯调整等 38
(三)波兰将放宽避税地相关转让定价合规义务 39
(四)波兰重新定义转让定价规则的适用范围 40
(五)波兰拟修订转让定价法规 40
(六)波兰财政部发布关于Covid-19对转让定价影响的建议 41
(七)波兰引入进一步国内措施以限制利润转移 41
(八)波兰拟修订转让定价制度,以加强对逃税行为的管理 41
六、西班牙 42
(一)西班牙发布2021年税务执法优先计划,包括反避税措施、避税天堂法规等 42
(二)西班牙发布纳税人指南,明确如何确定独立交易价格 42
(三)西班牙修订相互协商程序,以更好解决税务及转让定价争端 43
(四)西班牙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规定遭欧盟质疑 43
七、意大利 43
(一)意大利2021年财政预算:预约定价安排可追溯适用 43
(二)意大利公布新转让定价文档规则 44
(三)意大利转让定价调整及其对增值税和DAC6指令的影响 44
八、乌克兰 44
(一)乌克兰发布指南明确该居民实体与德国居民实体交易企业所得税税基调整要求 44
(二)乌克兰计划实施国别报告制度 45
(三)乌克兰发布关于独立交易原则遵从的税务审计规则45
(四)乌克兰税务局发布转让定价指南明确如何确定跨境采购是否为受控交易 46
(五)乌克兰更新转让定价申报表格 46
(六)乌克兰明确受控交易类型认定标准 46
(七)乌克兰发布关于无偿受让商品、工程或服务的受控交易认定办法的转让定价指南 47
(八)乌克兰发布关于解答与非居民关联企业受控交易认定等若干问题的转让定价指南 47
(九)乌克兰明确转让定价规则适用于美国透明实体的交易 47
(十)乌克兰发布关于跨国企业集团转让定价文档报告程序的综合指南 48
(十一)乌克兰解答与越南和俄罗斯居民受控交易的认定、转让定价文档提交等问题 48
(十二)乌克兰发布关于乌克兰企业与阿鲁巴常设机构受控交易的转让定价指南 48
(十三)乌克兰财政部核准关于视同股息分配的一般税务咨询稿 48
(十四)乌克兰发布关于乌克兰企业与土耳其居民企业交易的转让定价指南 49
(十五)乌克兰通过预约定价安排新程序 49
(十六)乌克兰发布关于与乌克兰居民个人受控交易认定的指南 49
九、卢森堡 50
(一)卢森堡就相互协商程序实务操作发布指南 50
(二)卢森堡更新国别申报常见问题 50
(三)卢森堡更新参与国别报告交换的司法管辖区名单 51
十、阿塞拜疆 51
(一)阿塞拜疆签署自动交换国别报告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 51
(二)阿塞拜疆修订税法,其中涉及受控外国企业、避税天堂和转让定价51
十一、芬兰 52
(一)芬兰税务局运用《OECD转让定价指南》解释本国转让定价规定 52
(二)芬兰发布关于疫情影响下常设机构规则和关于OECD转让定价指南的两个声明52
(三)芬兰法院驳回税务机关对集团内融资利率的转让定价方法 53
(四)芬兰法院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接受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作为转让定价的基础 53
(五)芬兰宣布将加强对转让定价管理 54
(六)芬兰国会批准转让定价法规修正案 54
(七)芬兰转让定价调整条款修正案现已生效 54
十二、丹麦 55
(一)丹麦通过实施欧盟反避税指令(ATAD)对受控外国公司(CFC)制度进行修订 55
(二)丹麦拟放宽转让定价文档规则 55
十三、葡萄牙更新转让定价文档及APA指南 56
十四、希腊发布疫情背景下转让定价实施指南 56
十五、奥地利发布新的转让定价指南 57
十六、罗马尼亚更新须准备转让定价文档的大型企业纳税人名单 57
十七、捷克政府通过转让定价税务审计增加财政收入 58
十八、土耳其自动交换国别报告多边主管当局协定生效 58
十九、格鲁吉亚简化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程序 58
二十、冰岛 59
(一)冰岛授权税务及海关部门对未遵守转让定价文档规则的纳税人进行罚款 59
(二)冰岛明确提交2021财年国别报告通知截止日期 59
二十一、瑞典税务机关明确DAC6法中三个转让定价特征59
二十二、挪威集团内部资金融通中基于独立交易原则的资本结构——不考虑股权融资60
二十三、列支敦士登更新交换国别报告的司法管辖区名单60
二十四、匈牙利更新交换国别报告的司法管辖区名单 60
二十五、马耳他就转让定价规则草案征求意见 61
二十六、塞浦路斯61
(一)塞浦路斯新转让定价法规提请议会审议 61
(二)塞浦路斯税务局明确2020年度国别报告申报日期61
二十七、根西岛修订国别报告纲要和要求 62
二十八、比利时法院反对在对以前年度调整时追溯适用新的转让定价规则62
二十九、法国转让定价案例凸显了功能风险分析是税务诉讼的核心 62
三十、瑞士更新MAP等国际税收事项63
三十一、克罗地亚税务局澄清外国公司销售电子商品的反避税规则 63
第四部分美洲篇 64
一、美国 64
(一)美国和土耳其就跨国企业国别报告交换进行谈判 64
(二)美国和阿根廷签署国别报告交换协议 64
(三)美国拟更新转让定价法规,但没有具体时间表 64
(四)疫情期间线上处理案件,反而推动了美国APA和MAP的发展65
(五)美国国税局发布预约定价安排和相互协商程序项目(APMA)年度报告 65
(六)美国拒绝接受OECD转让定价指南中基于风险控制的分配原则 66
(七)美国国税局建议在成本分摊协议下将特许权使用费纳入子公司的五年预测 67
(八)美国提出关于公开国别报告的法案 67
(九)美国国税局答疑:关于股权支付的转让定价处理 68
(十)美国国税局:集团内的报销款收入可能被认定为应税收入 69
(十一)美国财政部和国税局在新政府领导下计划增加三个转让定价指南69
(十二)不断上升的风险使美国国税局更难解决MAP案件 69
(十三)美国国税局官员:纳税人应通过相互协商程序寻求退税 70
(十四) 63名投资者联合去信FASB要求优先处理公开国别报告事宜 70
(十五)美国国税局就修订预约定价安排指南征求意见 70
(十六)美国国税局:转让定价新规可能有较大变化 71
二、加拿大 71
(一)加拿大2021财政预算公布,内容包括利润转移、利息扣除等 71
(二)加拿大降低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时间 71
(三)加拿大公布更新版相互协商程序指南 72
三、墨西哥 72
(一)墨西哥修改劳动法禁止人员外包对转让定价的税务影响 72
(二)墨西哥提议修改转让定价规则 72
四、多米尼加 73
(一)多米尼加发布年度税务指引,更新转让定价文档准备的门槛 73
(二)多米尼加引入国别报告规则73
五、阿根廷 73
(一)阿根廷发布疫情相关的转让定价税收征管指引 73
(二)阿根廷建立简化的转让定价申报制度 74
六、秘鲁 74
(一)秘鲁税务局明确集团内低附加值服务适用的转让定价方法 74
(二)秘鲁税务局考虑使用多年数据来确定独立交易价格75
七、巴拉圭明确转让定价规则 75
八、百慕大 75
(一)百慕大发布可以向其报送国别报告的司法管辖区列表 75
(二)百慕大财政部更新国别报告等税务常见问题解答 76
九、巴拿马法院支持对在特殊免税区域内的运营的纳税人处以转让定价处罚 76
十、巴巴多斯国别报告税法生效,适用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 76
十一、加拿大矿业公司在墨西哥转让定价纠纷中寻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仲裁 77
第五部分非洲篇 78
一、赞比亚 78
(一)赞比亚发布国别报告法规 78
(二)赞比亚发布2022年财政预算,将修订转让定价规则 78
二、南非拟就新的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启动立法 78
三、埃及颁布转让定价文档规则 79
四、肯尼亚 79
(一)肯尼亚将提高转让定价国别报告的要求 79
(二)肯尼亚就国别报告条例征求意见 80
(三)肯尼亚尝试在重大海关审计中架起转让定价和海关之间的桥梁 81
五、乌干达转让定价执法明显改善81
六、卢旺达引入转让定价规则 82
七、摩洛哥加强转让定价监管 82
八、塞舌尔修订营业税税率并扩大转让定价管理范围 82
九、尼日利亚要求企业按规定提供国别报告 83
十、非洲各国政府关注采掘业的转让定价问题 83
第六部分综合篇 84
一、联合国转让定价动态 84
(一)联合国修订税收协定范本特许权使用费定义工作取得新进展 84
(二)联合国发布2021年版《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操作手册》(第三版) 85
(三)《联合国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操作手册》对知识产权估值和特许权使用费率的指导意见(中文翻译稿) 87
(四)《联合国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操作手册》对采掘业公司间借款利率的指导意见 87
二、 OECD转让定价动态 88
(一) OECD发布2022年版《转让定价指南》 88
(二)避税天堂开始共享有关从知识产权和其他商业活动中获得收入的实体信息 89
(三) OECD官员:新的跨国税收分配规则将“覆盖”现有转让定价规则89
(四) OECD:《交易利润分割法的修订指南》(2018年6月,翻译稿) 90
(五) OECD税收协定范本修订将包括利息支付和转让定价相应调整 91
(六) OECD同行评审发现,爱尔兰、墨西哥等国能及时解决MAP和转让定价案例 92
(七) OECD同行评审发现,希腊、匈牙利及冰岛达不到税收争议解决目标 92
(八)税收争议同行评审发现,阿根廷和南非缺乏APA,而印度MAP不满足最低标准要求 93
(九) OECD发布报告称全球已超过100个辖区采用国别报告 93
(十)同行评议显示,巴西、中国、俄罗斯MAP税收争议解决方案可能会有所改善 94
(十一) OECD:发展中国家需要简化的转让定价规则 94
(十二) OECD发布报告介绍国别报告及税收争议解决进展 95
(十三) OECD于税收确定性日发布2020年度MAP统计数据 97
(十四) OECD官网再次更新21个国家转让定价税制概况,截止目前OECD官网已发布63个国家转让定价税制概况 99
三、欧盟 101
(一)欧洲税收管理部门分享国别报告相关经验 101
(二)欧盟委员会反对亚马逊对其欧洲业务采用的转让定价方法 101
(三)欧盟起草公开国别报告的指令 102
(四)欧盟转让定价联合论坛:利润分割法(PSM)在欧盟的应用(翻译稿) 102
(五)欧盟理事会批准公开国别报告(CBCR)指令 106
(六)欧洲议会批准新的国别报告规则 107
(七)欧盟发布关于大型跨国企业公开国别报告的指令 108
四、税务合作平台(PCT)转让定价动态 108
(一) PCT发布转让定价文档工具包 108
(二) PCT转让定价文档工具包解读 109
(三)专家称PCT转让定价文档工具包可能不会对税务执法和转让定价合规带来好处 109
五、新冠肺炎疫情下转让定价动态110
(一)在OECD新冠肺炎疫情转让定价指南下,新冠肺炎疫情中的可比性分析 110
(二)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导致新一波的转让定价案件争端110
(三)在疫情时代下8个转让定价问题解答 111
(四)疫情背景下REIT业务应重新审视转让定价安排 111
六、其他转让定价动态 111
(一)线上学习行业中的转让定价111
(二)美国各州应从转让定价历史中学到的东西,避免重蹈覆辙 112
(三) 2021年度转让定价文档发展:丹麦、日本、英国、美国和泰国等5个辖区值得关注 112
(四) 2021年度维亚纳经济大学全球转让定价大会“2021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发展”要点 113
(五)各国对金融交易、利润归属采取不同的转让定价方法 113
(六)国际税收的未来:疫情、数字化、公平、透明和多边主义等 113
(七)无国界税务稽查发布2021年度报告:扩大了对发展中国家税务及转让定价的协助 114
(八)电子发票及其对转让定价的影响:中东和非洲视角114
【关于思迈特】 115
【转让定价税务服务范围】115
【转让定价服务方面优势】117
【合作内容】 118
【联系我们】 120
END

  【特别提醒】针对2021年度及以前年度同期资料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及特殊事项文档准备,同学们如有任何疑问和需求,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经验丰富的转让定价专业服务人员会及时为您答疑解惑。
联系人:谢维潮(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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