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的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名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号公告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号公告
【发文日期】 2015-02-13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财税[2014]5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2号)的有关规定,税务总局汇总了有关地区上报符合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条件的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工具名单,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符合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条件的运输企业名单(节选我省企业名单)
2.符合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条件的运输工具名单(无涉及我省企业,略)
附件1:
符合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条件的运输企业名单(节选我省企业名单)
序号 运输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16 嵊泗洋山江海联运有限公司 33092278969693X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