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832
Tax100会员
32708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宁夏
›
一文读懂新旧两版《“走出去”税收指引》变化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71
|
回复:
0
一文读懂新旧两版《“走出去”税收指引》变化
[复制链接]
宁夏政策君
宁夏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2855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2855, 距离下一级还需 76033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2855, 距离下一级还需 76033 积分
积分
12855
发消息
2022-1-26 00: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银川税务
标题:
一文读懂新旧两版《“走出去”税收指引》变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zExOTQyMA==&mid=2649709499&idx=3&sn=332fd81de1e323fc1f7fd04b3c15bd6d&chksm=8fa04368b8d7ca7ee82b0a06700cb75db3243e9c5f284c8415e49f58faf2dda8cc247b3df01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1-25 20:34
二维码: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对“走出去”纳税人相关的税收政策及110个税收协定(安排、协议)进行归纳整理,总结共性涉税问题,编制了
《“走出去”税收指引》(2021年修订版)
。新版《“走出去”税收指引》到底“新”在哪?
扫描下方二维码
即可获取新版《“走出去”税收指引》电子书
新旧两版《“走出去”税收指引》异同点
《“走出去”税收指引》
2019年版
2021年版
相同点
1.均分为“税收政策”、“税收协定”、“管理规定”和“服务举措”四个章节
2.均按照适用主体、政策(协定)规定、适用条件和政策依据列举相关事项内容
[tr][/tr]
涉及事项数量
97项
99项
政策截止时间
2019年
10月31日
2021年
9月30日
涉及事项数量
97项
99项
删减1项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利息
免税政策
(2019年版第一章第15项)
政策原文: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删减原因:政策执行到期。
新增3项
一、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及证明开
(2021年版第四章第83项)
1.纳税人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2.纳税人因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相关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相关举证资料。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3.纳税人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停止报送纸质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4.纳税人发生退运或者需要修改、撤销出口货物报关单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停止报送《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
5.纳税人需要作废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交回原出具的纸质证明。
二、纳税人开具《无欠税证明》
(2021年版第四章第87项)
1.《无欠税证明》是指税务机关依纳税人申请,根据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所记载的信息,为纳税人开具的表明其不存在欠税情形的证明。“不存在欠税情形”,是指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应申报未申报记录且无下列应缴未缴的税款:
(1)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2)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3)税务机关检查已查定纳税人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款;
(4)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5)纳税人的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2.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办税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申请开具,无需提供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办理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区分以下情况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1)单位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登记机关发放的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自然人纳税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开具的,还需一并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3.《无欠税证明》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记载信息出具,仅证明截止到开具时间节点,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不存在欠税情形。纳税人如申报不实,税务机关仍然要依法追缴税款。
三、居民个人境外税收抵免(2021年版第三章第68项)
来源:上海税务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