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5178
  • Tax100会员 33242
查看: 347|回复: 0

【温馨提示】关于1月份单位社保缴费的温馨提示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0126
2022-1-24 09: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宁河税务
标题: 【温馨提示】关于1月份单位社保缴费的温馨提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jMzNDE4Nw==&mid=2650209653&idx=2&sn=dfc801189b5f918700fb1c4db703e3c3&chksm=88b3e571bfc46c671a6690416fc4fa0366c0e22229aa4003994d9f4641d87706b0f263338f2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1-20 13:43
二维码: -


关于1月份单位社保缴费的温馨提示
因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月19日16时前,尚未缴纳2022年1月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应在1月21日至31日前申报2月份应缴纳社保费的同时完成1月份社保费补缴费申报,且不加收补缴费产生的滞纳金。在31日前缴费到账参保单位,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及积分落户、小客车摇号等均不受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建议您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各项社保业务,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方网站(http://hrss.tj.gov.cn),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或在所属社保分中心临柜办理社保费核定业务。

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核定后,可通过登录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https://etax.tianjin.chinatax.gov.cn/)办理申报业务,选择三方协议划款或打印银行端缴费凭证前往银行或银联云闪付APP等方式进行缴费。特别提示: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仅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您致电12333(社保)、12366(税务)垂询。
市社保中心 市税务局
  2022年1月19日

来源:天津税务
646_164298906212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