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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实现核定、缴费、征税“一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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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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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 01: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随州税务
标题: 自然人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实现核定、缴费、征税“一窗办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ODkwNjcxMQ==&mid=2247494965&idx=2&sn=d373825280f20eee520237ca8d7a9234&chksm=f9831b0dcef4921b2d5ec6ed996d52b69fea80f6c80ac86659b12bffc669e8c671e3bee5675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1-2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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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需要往返个人国有土地出让、不动产交易两个窗口,现在划转税务征收后,只需到一个综合窗口,就可以轻松办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核定、缴费、征税一整套业务,再也不用在多个窗口反复排队了,真是太方便了!”1月17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时,陈女士兴奋地说道。
据了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核定和缴费窗口不在同一区域,自然人补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需要往返多次办理核定和缴费业务。为切实提升缴费人缴费便利度,市税务局主动协调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整合不动产登记税务综合窗口资源,将原本不在同一区域的16号不动产登记税务综合窗口、20号个人国有土地出让综窗调整到同一区域,一窗完成核定、缴费、征税三项业务,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与契税同步征收,办理时间大大压缩,由以前办理时间至少半小时缩短为10分钟内即可办理完结。
自2022年1月1号划转以来,市税务局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实地走访等多渠道开展新划转非税项目政策解读和申报缴费辅导,让纳税人及时了解划转前后变化,确保缴费人能享受到更快更便捷的缴费体验,推动自然人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一门、一站、一次”办理。截至2022年1月20日,全市已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3笔,金额共计1173.51万元。(通讯员:田鑫)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财产和行为税科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财产和行为税科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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