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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精简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报告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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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 10: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33065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精简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报告事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01-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精简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报告事项的通知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整合监管资源,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聚焦风险监管,提高监管质效,现就精简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监管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证券交易账户及资金账户开立报告》等34项报告事项(详见附件1)。
二、将《股权投资情况报告》等6项报告事项合并为《××公司×××季度/××年度资金运用情况报告》(详见附件2)。
三、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增强合规意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报送监管报告,切实提高报送质量。对发生迟报、错报、漏报、瞒报等情形的,银保监会将视情况采取监管谈话、下发风险提示函、下发监管函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
1.取消的监管报告事项
2.合并的监管报告事项
   
   
中国银保监会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docx(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附件2.docx(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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