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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与你 | 遇到拒开发票?教你见招拆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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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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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3 03: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京税务
标题: 税收与你 | 遇到拒开发票?教你见招拆招!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kxNDU5Nw==&mid=2650675327&idx=1&sn=358f96b77ada614477d21bc191fd32bd&chksm=befb8e75898c0763b426932b511fa0756de73ee7123a92e38fac45bdee25dbe77b51ef16d0b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1-12 17:30
二维码: -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税收与我们日常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为了进一步普及税收知识,结合12366咨询大数据分析,南京税务特推出“税收与你”栏目,聊一聊日常生活中与您息息相关的税收小常识。关乎您的钱袋子,快来跟小编一起“涨姿势”吧!
宁小税常相伴,涉税事轻松办。




买!买!买!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
小伙伴们是不是已经开始
忙着采购年货啦~
那您购物之后有没有向商家
索取发票呢?





消费后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也有很多小伙伴反映,在索取发票的时候,经常会和商家发生下面这些对话:



其实这些统统都是商家拒开发票的借口和套路!遇到这些拒开发票的套路不要怕,看小编带你见招拆招!

01
借口一:我们店的发票用完了,还没有领到新的发票。


见招拆招
发票用完了这个理由可能是大家最常听到的借口之一,在实际经营中,确实会出现部分商家由于开票量大,到了月底发票数量不足的情况,无法当场开具发票。但发票不够不应成为商家拒开发票的理由,根据政策规定,当核定的发票量不能满足业务需要时,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提高发票开票限额或者增加发票申领数量。
所以,在遇到商家以发票用完为借口拒开发票时,大家可以给商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等商家领取发票后另行开具。
02
借口二:卖给你的东西比较特殊,超出了我们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开不了发票。


见招拆招
这个理由听起来可能让人很难反驳,但其实这种情况在政策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这个所谓的超出经营范围开不了发票的理由是完全不成立的。
03
借口三:你这个东西是去年买的,当时没有索取发票,今年超期了我不可以开发票给你。


见招拆招
遇到商家以这种理由拒开发票的时候,很多消费者就会觉得确实有道理,是自己错过的开票时间,但宁小税今天要大声地告诉大家:不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因此,只要消费者可以提供购买的凭证,如当时开具的收据等,均可要求商家补开发票,并不存在所谓的时间限制。下次大家碰到这种借口,不要心虚不要慌,一定要提供购买凭证,坚持要求开票。
04
借口四:我们是网店,网店开不了发票。


见招拆招
宁小税提醒大家,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消费者在平时购物,尤其是在网购平台中购物时,要保管好付款凭证、订单号等信息。遇到商家拒开发票的情形,可以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进行投诉。
此外,现在很多电商都在提供电子发票,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选择开具电子发票或者纸质发票。
05
借口五:不开发票的话可以送饮料(赠品、打折等)哦。


见招拆招
相信大家在消费后或多或少都听商家讲过这句话,说它是最流行的拒开发票借口也不为过!这句话正是利用了很多小伙伴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能占点“小便宜”的心理,让大家自愿放弃开票。但宁小税要在这里提醒大家,发票是享受各种售后服务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凭证,小伙伴们千万不要被饮料等“小便宜”诱惑,给自己的正当权益留下安全隐患。
同时,宁小税还要提醒大家,向商家索要发票即使我们消费者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消费者放弃索要发票可能会导致商家趁机隐瞒收入,偷税漏税,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损害公民的利益。
06
借口六:使用消费券、团购消费不能开发票。


见招拆招
相信有不少小伙伴都抢到过我们大蓝鲸发放的消费券,大家在使用消费券时要提高警惕,个别商家存在利用消费券做借口拒开发票的情况。按照政策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并且开具发票没有金额标准。
因此,无论是消费券还是团购消费,商家都应开具发票。

这些防套路小秘籍大家学会了吗?下次再遇到商家拒开发票,大家一定要记得见招拆招!当然,如果碰到与商家协商未果的情况,也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或直接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哦。

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与您息息相关的税收小知识,敬请关注“税收与你”,咱们下期再见~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溧水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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