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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12366热点问答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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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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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 20: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黄浦税务
标题: 【关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12366热点问答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E5Mzc3OA==&mid=2655620819&idx=1&sn=e0f22dcf1f07717a781870919334a55e&chksm=bd609f8e8a1716989b835ce2f6cfb01a6869836970be1977a242dfb59f7439a9de46e2efde1c#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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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1-1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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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12366热线接到不少纳税人咨询关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问题,申税小微就特地整理了一波相关的热点问答,快来学习吧!
01
我报名参加了成人自学考试,考试通过后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享受扣除?
答:可以,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教育部门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具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孩子本科毕业后准备考研究生期间,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02
答:不可以,您的孩子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03
纳税人的大病医疗支出必须是住院费用才可享受扣除吗?
答:不是的,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也就是说,大病医疗支出只需满足上述条件即可,不考察纳税人是否住院治疗。

纳税人是非独生子女,但是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
04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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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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