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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声音我在听】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问答来啦~(12366热点问答第六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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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1-8 05: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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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静安税务
标题:
【您的声音我在听】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问答来啦~(12366热点问答第六十七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jU2NTUxNQ==&mid=2677675830&idx=1&sn=341ae824c7014865b40985b6018c1eef&chksm=85a800d2b2df89c4b7231aa39fd574eb83c2a3239a303959888bc2f20069d6c2dd6d48d47b5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1-07 14:36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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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
续
教
育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
扣除主体
享受时间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计算时间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计算时间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操作流程
您可以下载个税APP填报您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热点问答 Q&A
Q1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Q2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由于该目录是动态调整的,以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时间或批准时间为时点,如该时点该职业资格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则可以正常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Q3
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享受扣除?
答: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因此,对同时符合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8400元。
继续
教育
Q4
如果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者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可以按规定享受扣除。
Q5
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Q6
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考人员纳税人应当如何享受扣除?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教育部门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具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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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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