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4日上午,长兴县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的纳税信用修复政策,受理了首笔新规下的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助力企业持续发展。

据悉,该公司因涉税违规行为信用级别被判定为D级,在发票领用、招标和贷款等方面都受到了限制。企业虽然已改正相关违规行为,但由于以前受纳税信用修复范围的限制,企业一直未能完成信用修复,新规给了企业纳税信用的“新生”。
“上个月我们就从‘湖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的推送信息上了解到了这个新政,马上和税务部门进行了电话咨询,税务部门详细向我解释了新政策,并告知我符合信用修复的条件,让我收获了新年的第一个大红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激动地说道。
供稿:市局纳税服务科
编辑: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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