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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确认!“住房贷款利息”这样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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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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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00: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郑州税务
标题: 记得确认!“住房贷款利息”这样填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E0MDg2Ng==&mid=2652926382&idx=2&sn=c3de2e67d0d7a2e06b7842a85344e6b7&chksm=8b973cc3bce0b5d556f387ba7d8dd16e5a4bd67ead91fd16d774ee8142ecaa09fd85c0d2d3a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31 17:17
二维码: -

房屋贷款利息
填报指南

为了能够在2022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红利,纳税人需要对2022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无论信息是否有变化,建议大家核对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
了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点这里↓
小编将会分期为大家图解填报方法,帮助大家顺利完成本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
本期发布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填报指南。
温馨提示:如您前期已填报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21年12月31前在个人所得税APP中确认信息即可;如前期没有享受,目前符合扣除条件,可按照下图填报指南操作。

一、享受扣除条件


您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申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 41号)第十四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二、申报准备资料


1产权证明:如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
2.贷款信息:包括贷款类型、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首次还贷日期、贷款期限(月数)。
3.扣缴义务人信息(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的完整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手机APP填报示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选择“住房贷款利息”之后,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点击“确认”



3.确认材料准备完毕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4.根据所选产权证明方式,填写“房贷信息”


5.根据贷款方式,填写“房贷信息”


6.填写“配偶信息”,选择“扣除比例”


7.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8.首页点击“我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可查询已填报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记录








四、热点问题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4.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时,银行仍旧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根据《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5.个人填报住房贷款相关信息时,“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是什么意思?

如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有一套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的,填写本栏。无此情形的,无须填写。
如夫妻婚后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者按扣除标准100%扣除的,则购买者需填写本栏并选择“否”。另一方应当在同一月份变更相关信息、停止申报扣除。
如夫妻婚后选择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的,则夫妻双方均需填写本栏并选择“是”。

-END-

编发:郑州税务
来源:郑州税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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