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79
  • Tax100会员 33433
查看: 238|回复: 0

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12月27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6197
2021-12-30 05: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铜仁税务
标题: 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12月27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TAxNjg2MQ==&mid=2650917814&idx=5&sn=5f98aad29ba2536d3537897891d7b0b4&chksm=84839444b3f41d52320cb710f7937cd5f0a17572be7bc0dbedf195f8a73aa3552265a6fe180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29 23:38
二维码: -
近期,云南省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复杂。12月24日,云南昆明市呈贡区报告本土病例4例;12月27日,昆明市安宁市报告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1例,系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该病例近期曾前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等地,返回昆明后还曾在校参加群体聚集性活动;12月27日,云南西双版纳州报告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1例。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12月27日,省卫生健康委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及其他云南边境城市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12月13日以来有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及其他云南边境城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本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自12月25日起,从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营盘社区蓝光天娇城小区及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其他云南边境城市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12月13日以来从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其他云南边境城市,或有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12月13日以来从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及其他云南边境城市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形势,尽量避免出国出境旅游,建议选择省内出行;如需出省旅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及相关防控政策,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外出旅行时,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黔后,倡导您在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五、请广大群众持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当地防控部门做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不松懈。

  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和小年龄组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

  七、为阻断病毒传播,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公民的义务也是责任。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2021
欢迎关注

铜仁税务
2021年第161期
(总第462期)
492_1640812814005.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