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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课堂 | 土地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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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8 02: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芜湖税务
标题: 纳税课堂 | 土地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gyMjgzMA==&mid=2652953538&idx=1&sn=9bb53f45e34002f38fce8c38516bc2b3&chksm=bd3711838a409895518d12bad271824e4c05a3c912b0aa383c89a662b181da17b81a4373ca1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27 16:57
二维码: -

土地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

土地增值税申报流程
步骤一
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
步骤二
土地增值税申报

一、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
01
概 述
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与原申报方式相比,土地增值税是根据税源信息进行申报的,因此需先采集土地增值税税的税源信息再进行申报。
02
路径功能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
03
操作步骤
1.点击进入。

2.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系统自动带出,无须填写,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注意与申报时选择的属期应一致,税源标志选择后,系统带出纳税人的土地、房产税源或者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


3.点击【新增税源】可以增加土地增税税源信息。

4.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相关数据,其中按期申报的税目是系统根据税种认定信息自动带出的数据和白色部分不可修改。填写好后点击保存即可。


5.点击【查看】可以查看税源信息的具体内容;点击【作废】可以作废该条税源信息点击【修改】既可以查看税源信息的具体内容也可以对税源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修改】后,自动保存。



点击进入:
二、土地增值税申报
01
前置条件
纳税人已进行设立登记,按期申报的税费种认定,对应的房产、土地税源信息已采集,有关不动产项目、土地增值税项目已完成报告,对应编码已产生。
02
路径功能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03
操作步骤
1.点击进入。

2.选择税款属期、选中【申报表信息】列中土地增值税税所在行,后点击下一步。

3.查看申报表中各项数据是否准确,如有错误,可以返回税源信息采集中修改错误信息完成后,再进行申报。

4.再次对申报数据进行检查,如有误,可返回税源信息采集信息进行修改,如正确,则继续进行申报。

5.数据核对无误后,点击【申报】,完成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及税费缴纳。

三、注意事项
1、综合纳税申报完毕后,可通过【申报错误更正】模块进行更正,但是需在【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修改已申报的税源,再通过【申报错误更正】完成更正。

2、综合纳税申报完毕后,可通过【申报作废】(税收)模块进行作废。但是只可对申报期限内的申报信息进行作废,逾期将不可操作。同时已扣款成功和已扣款锁定的申报表无法在平台作废,请您联系办税服务厅处理。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陵县税务局
审核:芜湖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编发:芜湖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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