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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
12月23日,固原市税务局组织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和排污权出让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推进会,局内各科室、派出机构、各县(区)局非税收入主管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共54人参加会议,确保2022年1月1日顺利实现划转征收工作。

推进会上,传达了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宁夏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建民和固原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韩轶伟等领导关于划转工作的重要批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三项非税收入的征收职责划转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秦福贵就划转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牢固树立“税费同管”理念。做到税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监督、同发展,扎实做好组织税费收入工作;二是加强划转征缴管理。梳理征缴流程,强化缴费管理,不断提高征管效率;三是强化内部业务培训。对三项费种的征缴流程、优惠政策、涉及的法律体系、管理征缴模式等内容开展培训,储备征缴工作的人力资源基础;四是多措并举优化服务。组建团队开展政策咨询和专项辅导,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
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三项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开始以来,固原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强调要坚决按照宁夏区税务局党委和固原市委政府有关要求,在前期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实行清单式管理,切实推动三项非税收入划转事项落实落地落细。下一步,固原市税务局将坚决扛牢扛实划转改革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三项非税收入划转项目的征收和后续管理工作,与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席机制,细化工作对接,规范、有序、高效地推进非税收入划转征管工作。 (赵 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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