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971
Tax100会员
33029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精选公众号
›
【税局回复】母子公司间品牌使用费是否可税前扣除?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815
|
回复:
0
[财税星空]
【税局回复】母子公司间品牌使用费是否可税前扣除?
[复制链接]
赵国庆
赵国庆
当前离线
积分
420
487
主题
487
帖子
420
积分
二级税友
二级税友, 积分 420, 距离下一级还需 80 积分
二级税友, 积分 420, 距离下一级还需 80 积分
积分
420
发消息
2021-12-28 02: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财税星空
标题:
【税局回复】母子公司间品牌使用费是否可税前扣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27 08:14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DczNzY2Ng==&mid=2649202716&idx=1&sn=6311a05213e5ba1a925339532e937f35&chksm=be5334718924bd67c252d6ae23b3c35d0aa74cb46393aea5c73bb8c58f02f1795918e44caf2b#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税局回复】母子公司间品牌使用费是否可税前扣除?
原网页链接: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b1b42f27f3e340379730a351bec60ec1
问题内容:
母子公司间品牌使用费是否可税前扣除?我理解这条税法是母公司与分公司品牌使用费不得税前扣除,但母子公司品牌使用费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6-2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规定:
二、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四、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五、子公司申报税前扣除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等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相关的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
线上微课
“契约型”VS“合伙型”—私募基金税收风险及筹划盘点
在并购重组交易中,“业绩对赌条款”被广泛采用。对于各种类型的“对赌条款”,会计的观点、税务的观点究竟有什么不一样。“对赌条款”触发后,企业究竟会面临哪些税收风险问题,企业应该如何合理设计并购重组合同中的对赌条件,触发后如何和税务机关沟通,防范税收风险。本期“财税星空”线上微课我们和大家专题交流私募基金税收风险及筹划盘点的问题。课程由
国内资本市场知名税务专家赵国庆老师
讲授,将于
2021年12月28日晚8点
进行线上直播,12月28日前报名可享受
99元优惠价
,财税星空会员可
免费参加
课程!针对2021年赵老师最后一次重磅课程,财税星空推出
“双旦”活动
,我们将在课后随机抽取
五位
购买本次单次课程的幸运同学
赠予财税星空一个月会员
,会员体验期内可以观看赵老师
所有
线上课程!详情请咨询财税星空助理!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优惠报名。
关注财税星空
财税星空公众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财税服务平台,解读最新政策、追踪热点问题,提供优质的财税知识内容,为客户提供政策指导+落地实操的综合财税解决方案。平台创始人赵国庆博士为国内知名财税专家,深耕金融税制改革、房地产税务风险防控等领域,团队常年为国内大型金融机构、知名房地产企业提供咨询顾问服务,通过财税星空公众平台将研究成果、服务成果转化和传播,为更广泛的客户群体创造价值。
财税星空推出微信会员服务,会员收费为900元/年。加入财税星空会员可享受国内知名税务专家及团队的线上服务,参与不同主题的财税专业问题研讨群,由赵国庆老师及专业团队在群内进行问题解答,群内不定期分享税务资料,入群会员可免费参加财税星空所有线上公开课。目前,财税星空主题财税专业微信群包括:
1.企业所得税咨询群
跟踪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及征管动向,解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及日常企业所得税涉税问题。
2.个税咨询群
研讨解答国内个税、外籍个税等与个人所得税相关领域的税务问题。
3.金融咨询群
研讨解答金融行业、银行业、证券业、基金业、私募行业等相关领域的税务问题。
4.增值税咨询群
研究增值税立法动向,解答各行业增值税相关问题,分析增值税发票使用风险。
5.建筑房地产咨询群
追踪建筑、房地产行业税务征管动态,解读行业税收政策。
欢迎各相关行业财务、税务负责人以及专业机构人士加入!
入群及咨询
请联系财税星空助理
长按扫码添加微信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