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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黑龙江省2020年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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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1-12-27 11: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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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兰财税海研语
标题: 年度报告:黑龙江省2020年审计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26 06:15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MzIwNTIwMQ==&mid=2247492184&idx=2&sn=e5bb0e7a965f451b2d9337617bb4f600&chksm=c09b7a66f7ecf370b0b22f5191fc8fea809d1b4199e1931e1a31a9a080b7af2214af7e581def#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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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的审计工作报告
(第530期)

--2021年8月17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审计厅厅长陈军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来,省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为目标,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71个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26.07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0.72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5.68亿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378条。审计结果表明,面对各种困难挑战叠加的严峻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实现正增长,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积极财政政策成效明显。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惠企纾困政策,经济运行企稳回升,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36.9亿元,降低企业用电成本65亿元。设立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2.5万家企业获贷1817.6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1296亿元,全省百大项目完成投资2601.3亿元,带动全社会投资增长。
--民生保障持续得到改善。坚持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保人民群众过好日子,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增长9.2%,达到4742.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4%和9.4%实现“十四连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为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发放生活保障资金67.2亿元,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5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省级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7亿元,下达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93.2亿元,剩余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两不愁三保障”全部达标。省级统筹投入544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美丽乡村、原生态保卫战,“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发行再融资债券416.7亿元,缓解市县偿债压力,守住不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底线。
--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对2019年度审计查出的156.36亿元突出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已整改152.68亿元,占比97.6%;制定完善制度115项,追责问责360人。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省本级决算草案。2020年省本级决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69.9亿元、支出5197.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5.4亿元、支出798.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亿元、支出3.1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省财政厅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保障“疫情防控’“百大项目”等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收支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执行管理还不够完善。在预算编制方面,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企业遗留问题和改革成本等资金未按要求退出1.44亿元:13个用途明确的预算项目未编入部门年初预算9579.3万元。在预算执行方面,2020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8亿元,实际执行0.83亿元,占比52.5%,执行率较低;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超期下达33亿元,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应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6.46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有82个预算单位的55个项目在执行中发生预算调整,但未按规定同步调整绩效目标,直接影响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效果。抽查10个预算单位发现,有5个单位进行自评价的项目支出未达到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0%,绩效评价覆盖面不高:有3个单位绩效指标自评价评分不客观,在项目执行率不足50%的情况下,自评价得分仍高于80分。
(三)支出管控清单和会议定点管理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
在支出管控清单执行方面,抽查发现,有47个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涉及金额6473.51万元;个别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支出管控清单要求,增加部门差旅费、印刷费预算支出,抵减了年初压减一般性支出效果。在会议定点管理制度落实方面,仍存在个别预算单位未在定点场所召开会议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15个省直部门及所属205家单位,抽查财政拨款30.6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报质量有待提高。4个部门和24家所属
单位未将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利息收入等1.63亿元纳入年初预算:4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或具体经济分类科目4818万元;2个部门和12家所属单位未充分考虑上年结转和预算执行情况等,预算编报不科学8573.39万元;3个部门和24家所属单位决算编报事项不真实、不准确等4420.32万元。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4个部门和24家所属单位扩大开支范围559.27万元;2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超预算、无预算支出264.49万元;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虚列支出24.55万元;2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未有偿使用公车、违规借用所属或外单位车辆;2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损失浪费392.82万元
(三)绩效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严格。4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的10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未完成:3个部门的6个项目绩效自评不真实、不准确:2个部门的4个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不合理或未按规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专项检查;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不完整418.28万元:5个部门和16家所属单位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或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资金4062.25万元。
(四)资金资产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3个部门和16家所属单位财政存量资金未按时清理上缴1.39亿元:3个部门和18家所属单位滞留、坐支应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和资产出租处置等财政收入132094万元;6个部门和11家所属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在机构改革中涉及划拨资产未完成处置1843.74万元;2个部门和24家所属单位3932.2平方米房产长期闲置、已报废资产未申请审批处置3777.74万元、无偿出借资产17586.31平方米。
三、市县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了4个市18个县2017年至2019年财政收支情况。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地区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能够积极应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突出的收支矛盾,较好完成了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任务。在收入管理方面,主要揭示了应征(缴)未征(缴)财政收入、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人为调节收入进度等问题。在支出管理方面,主要揭示了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占用专项资金、人为调节支出结构、违规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政府债务管理方面,主要揭示了未按规定举债融资、未按规定使用债券资金等问题。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
对10个县2018年至2020年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1个市25个县2018年至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地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在提升脱贫质量、促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乡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和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等方面取得 了阶段性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标准 不高问题较为突出。18 个县 91 个项目建设重硬件轻软件,建设内 容偏重于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地力提升、防灾减灾等方面投资不 足;7个县8个项目选址不合理,没有达到沟渠涵和田间路成网相 连,出现断头沟渠、道路等情况;1个市、8个县17个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1个市、9 个县专项 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4个县未及时发放耕地轮作休耕补贴资金;1 个市、19个县39个项目喷灌设备、机电井及配套设备闲置。二 是乡村产业项目实施效果有待提高。个别市建设国家级、省级现 代农业产业园未实行统一管理,缺乏有效的统筹衔接;3个县由于 产业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资金闲置1694.05万元;3个县未按规 定及时收取、发放扶贫产业项目收益金。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 平仍需提升。2 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制定不合理,部分村屯生活垃圾未实现集中处理、室内水冲厕所储存罐未配备抽水设备;2个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禽畜粪便处理项目建设效果不佳,未完 成既定目标;4 个县农村垃圾分拣中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备、农户厕所闲置;3 个县畜禽粪污收集处理站、室内厕所改造等51个项目未执行招投标规定和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重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对全省市县及所属经济开发区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主要揭示了部分地区未兑现落实招商引资协议承诺的激励资金和政策,个别地区未落实招商引资协议约定的服务保障、对招商引资项目的配套设施保障不到位、拖欠招商入驻企业工程款等方面问题。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对10个县2018年至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区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已由启动初期的9类增加到2019年的12类,2019年还新增了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等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任务未完成。以2019年为例,有5个县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未达到要求的67%以上,最低仅为49.16%;5个县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未达到要求的75%以上,最低仅为21.65%。二是政策执行不到位,有些服务打折扣。10个县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均存在应做未做体检、体检缺项、随访次数不达标等情况。三是弄虚作假,虚报管理人数及服务事项。7个县存在服务对象死亡之后仍编造随访或体检等服务记录问题。四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流于形式,重签约轻履约。2个县为完成签约任务,在居民不知情或不在签约现场的情况下,家庭医生代替居民签约。五是经费保障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3个县存在地方政府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未匹配问题。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对12个市及所辖8个县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3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欠补未补、少缴欠缴问题较突出。12个市、8个县存在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拨付到位、重点人群未参保等问题。二是基金审批审核环节依然存在漏洞。12个市、8个县存在违规审批职工提前退休、违规支付或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三是基金运行管理相关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4个市、5个县存在未按规定实施养老保险基金竞争性存放等问题。
(三)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对12个市及所辖8个县2020年度医疗保险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金政策落实不到位。11个市、7个县存在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拨付、企业少缴或截留保费等问题。二是基金分配使用审核把关不严。12个市、8个县存在违规支付或核销不合规费用、挤占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等问题。三是基金运行管理不到位。10个市、6个县存在医疗保险基金银行存款少计息、未按规定实施医保基金竞争性存放等问题。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对2个市、2个县2020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等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2个市、1个县存在专项资金长期闲置、违规获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问题。二是未完成目标任务。2个市、2个县存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按期完工、未完成租赁住房筹集、公租房建设、租赁补贴发放等任务及基础设施项目未按期完工等影响安居工程任务问题。三是公租房分配管理不到位。2个市、2个县存在公租房长期闲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待遇等问题。四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2个市、2个县存在5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编制初步设计等问题。
六、省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审计了1户金融企业和5户非金融企业集团。金融企业审计,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金融业务开展、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等情况,主要揭示了落实“双控”要求不到位、执行降费减负政策不严格、未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和资本金运营投资缺少决策过程等问题。5户非金融企业集团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共延伸审计权属单位142个,审计资产总额779.92亿元,主要揭示了企业经营成果不实、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企业经营风险性因素仍然较多方面问题。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聚焦公路、机场、生态环保和文化旅游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持续推动百大项目建设,完成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等审计项目9个,审计资金79.4亿元。主要揭示了项目建设成本管理不够严格、投资完成额统计不够准确、项目资金管理和核算不符合规定等方面问题。
八、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对2个市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17个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揭示了违规占用土地资源、违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违反水资源管理规定、环境污染隐患较多等方面问题。
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完成53名市县党委政府、省直党政部门、市级检法机关、省属国有企业和高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揭示了政策落实不到位、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不够健全、对权属企业管控不到位等方面问题。
十、审计移送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各项审计发现并向各级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26件,涉及相关责任人272人,问题金额7.64亿元。主要特点:
(一)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仍然存在。审计发现此类问题线索31件,多集中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领域。主要是由于职能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相关人员或企业利用重复申报、伪造资料或隐瞒信息等手段套取骗取财政资金。如:某地人社局工作人员孙某在职期间,利用其自身职务便利,以12人(其中11人已死亡)身份信息违规办理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26万元并占为己有。
(二)政府采购领域违规招投标问题多发频发。审计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7件,主要表现为政府采购中操纵招投标向特定企业或个人输送利益、招投标流于形式、存在暗箱操作、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具备政府采购参标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等如:某单位委托招标公司采购设备,最终确定某科技公司为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23.24万元。随后,该单位未履行采购程序直接与科技公司再次签订采购合同,追加采购其他设备10.44万元。调查发现,该单位委托的招标公司与中标的科技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规履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不容忽视。审计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9件,主要是由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规决策、盲目投资、监管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规担保引起代偿风险等。如:某省属企业的权属企业由于对外担保监管失责,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造成损失5775.88万元。某省属企业的权属企业在收购民营企业股权过程中,违规减少民营方应负担的过渡期亏损补偿,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845万元。
(四)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问题时有发生。审计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6件。主要是少数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有关财经纪律,存在违规持股经商和兼职、侵占挪用财政资金、公款私存、利用职权进行关联交易等问题。如:某县城市建设管理局公职人员黄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房地产公司上缴的住房维修基金79.3万元且时间长达5年。某县水务局财务管理人员将公款15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其中130万元被转移到个人股票账户用于投资。
十一、审计建议
当前,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还需抓实抓细,各项改革配套政策、措施还有待完善,部门间的协作还有待加强,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各地区、各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各领域制度措施,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见效。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压减不必要的行政支出,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统筹用于“六稳”、“六保”相关重点领域。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债务风险管控,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防止出现资金闲置沉淀或损失浪费。
(二)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领域改革,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有效衔接,结合各地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细化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落实,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严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共进。进一步完善招商引咨政策,增强招商引咨服务保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重大决策机制,强化内控制度执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财务管理质量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
(三)管好用好民生资金,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各部门应推进完善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提高对养老、医保等民生资金的动态管理水平,促进民生资金安全有效运行。进一步加大民生资金和项目监管力度,推动建立覆盖民生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紧盯民生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严控项月立项、工程招标、竣工验收和后续管护等重点领域,坚决查处骗取套取、贪污侵占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进一步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地方和单位对整改工作负有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对其主管行业、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对整改工作负有跟踪督促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合力。对审计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有关部门应深入研究问题的特点、规律和趋势,分析可能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切实做到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按期整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得到纠正。下一步,省审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督促整改。省政府将在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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