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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青海省2020年审计报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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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1-12-27 11: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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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兰财税海研语
标题: 年度报告:青海省2020年审计报告发布!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29 06:15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MzIwNTIwMQ==&mid=2247491232&idx=2&sn=182f4abd6a39b5be5d18b4676d70da6f&chksm=c098869ef7ef0f88aa2a00da8e6e256c375456f93f068cb59e58906acc118a575f5f1cf76323#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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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第477期)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
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7月26日在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朱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报告202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安排,省审计厅对202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完成审计项目48个,审计或审计调查了全省402个地区、部门(单位)、企业和金融机构。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工作部署,以“一优两高”为牵引、聚焦“五个示范省”建设、培育“四种经济形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进各项改革全面深化,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有效化解各种风险挑战,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改革政策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企业复工复产达效等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初显成效。此外,相关地区和单位认真落实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工作,做到了对资金的动态化跟踪监控,基本保证了资金及时高效安全下达使用。
——持续提升民生领域保障水平。坚持民生领域支出继续保持在75%以上,全面推动落实民生实事工程。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力保市场主体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健全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等保底标准。继续支持改善城乡居住条件,有力保障了城镇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
——坚决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争取再融资债券,有效缓解了偿债压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大产业脱贫、稳岗就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力度。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加快推进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治理、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多向发力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各地各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政府服务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地方各级政府各部门“一把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政策,认真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各部门注重内部制度建设,多措并举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一、预算执行及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省本级财政预决算执行审计情况
1.2020年度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规模较大,共计2094689万元资金未形成支出,其中省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2090493万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4196万元。
2.省对下部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度尚不完善。2020年度省本级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了26个属于县级事权,应由市(州)、县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的项目,涉及金额共计9667万元。
3.2020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较为滞后,结果运用时效性不强。截至2021年5月19日,未完成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结果抽查,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尚难以有效结合。
4.1家单位连续多年应缴未缴财政资金23214.76万元。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2家单位实施的3个项目,存在未进行政府采购、擅自简化政府采购程序、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涉及金额593.98万元。
2.1家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各项工作经费21.08万元;1家单位将创业促进就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扩大支出范围,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3.5家单位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清理,其中三年以上应收账款217.98万元,应付账款308.60万元。
4.4家单位结余资金999.17万元长期闲置,未上缴财政;1家单位经营收入1597.68万元未上缴财政。
(三)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基金公司违规从事禁止项业务。1家基金公司以投资的方式给1家国有企业借款3亿元,用于偿还该企业到期的中期票据本息债务。
2.部分基金投资地域和股权比例不符合规定。2个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的7个项目落户省外、境外,涉及投资额12226.25万元;4支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的12个项目股权占比超过被投资项目总股权的30%,涉及投资额210025万元。
3.6支基金注册资本金利息收入、清算收入34094.60万元未上缴财政。
4.基金注册资本金237845.47万元长期闲置,资金使用率49.56%。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稳投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1.2个地区实施的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已建成,但未采集上传近年度相关农牧数据,未发挥应有效益。
2.1个地区2018年4个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6月底仍未实施。
3.虚报项目形象进度。1个项目2018年上报项目形象进度为75%,完成投资750万元。截至2020年6月2日,该项目实际仅完成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支付费用5万元。
(二)落实“放管服”改革等政策措施审计情况
1.1个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截至2020年5月13日,该平台尚未正式运营(处于试用阶段)。
2.1个地区作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地区未按规定时间实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截至2020年5月15日,该地区政府未批复试点方案和划转行政审批事权,致使该项工作无法推进。
(三)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情况
1.3个单位支付清欠资金1740.75万元给未纳入拖欠台账的企业。
2.2个单位虚报偿还欠款9420.74万元。
3.4个地区的10个单位新增拖欠民营企业项目工程款、地勘费、设计费、监理费等1015.15万元。
三、扶贫及乡村振兴政策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审计情况
1.2个县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不到位。2018年至2019年,1个县18个扶贫项目和另一个县5个以工代赈项目均未按政策要求进行公示公告。
2.1个县超范围整合涉农资金14061万元。2018年将不应该纳入统筹范围的11项中央基建项目资金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
3.1个县违规发放“530”小额贷款贴息。2017年至2019年,2家银行向23名非贫困户发放“530”小额贷款113万元,并贴息4.56万元;为1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贴2次利息,多贴息1.99万元。
(二)扶贫资金安全效益审计情况
1.1个县金融扶贫贷款使用不合规。2017年4月,该县将金融扶贫贷款227.95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前期费。
2.1个县未及时办理资产确权登记。2018年1家单位将45个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2000万元用于新建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后未办理资产确权登记。
3.4个县存在违规享受各类补助现象,涉及金额475.39万元。其中:部分人员重复享受各类住房补助336.69万元,重复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3.75万元;部分不符合政策范围内人员违规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32.45万元;1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2.50万元。
4.1个县未按期取得2个扶贫项目2019年度租金收益160万元。
(三)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1.1个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建设等2个项目6个标段招投标过程中部分投标企业涉嫌串通投标,涉及金额1826.16万元。
2.1个县2019年高原美丽乡村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造价单位高估冒算招投标控制价,涉及金额108.74万元。
3.1个乡政府实施的生态旅游扶贫项目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截至2020年7月30日,乡政府未办理总价值278.81万元设备的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村委会未及时入账,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4.1个县3个扶贫项目进展缓慢,截至2020年4月30日,3个项目均未按期完工。
5.1家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变更2019年易地搬迁人饮项目建设内容。
(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1.1个地区贫困户分红收益和公益性岗位工资未及时兑现。2020年12月,1个乡综合服务中心收到2019年该乡177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生猪代养投资利润13.74万元,截至2021年2月上述投资收益尚未分配给贫困户。截至2021年2月1家乡政府未及时发放11名搬迁群众2020年9月至12月期间公益性岗位工资3.01万元。
2.1个县已建成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项目长期闲置,未产生收益。
3.1个县个别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项目推进缓慢。2019年9月1家单位实施的扶贫产业园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项目,截至2021年3月只完成厂房主体建设,配套设施工程尚未完工,无法投入使用,短期内无法发展后续产业项目。
4.1个县占用天然牧草地进行项目建设未取得林草部门批复。2018年,1家单位实施的安置区足球场建设项目占用天然牧草地11.25亩,截至2021年3月底未取得省林草管理部门占用草地批复,未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5.1个地区集中安置区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2018年,1个地区实施深度贫困乡整乡搬迁扶贫安置区项目,涉及搬迁户1865户。项目3个标段分别于2019年、2020年通过竣工验收,搬迁群众于2019年12月开始陆续入住,但截至2021年1月20日该安置区未进行消防验收。
四、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黄河干流青海省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情况
1.规划及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到位。1个县未按照要求编制本地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4个县的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不完整,6个县均存在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未编制、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2.未依法征收水资源费等。5个县多个建设项目应征未征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407.05万元。
3.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且存在多计工程款问题。
(1)1个县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额1890万元,实施方案批复完成时限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但因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编制质量差等原因,截至2021年1月底项目仅完成总工程量的30%,资金支出27.74%。
(2)2个县生活垃圾处理及环卫设施项目多计并支付工程款352.30万元。
(3)1个县污水处理厂等3个项目,截至2020年12月部分建设内容未实施,项目进展缓慢,涉及金额11951.30万元。
(4)1个县2015年的5个项目建设期限均为一年,截至2020年6月项目均未完工。
(二)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木里矿区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垫付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适用范围不全面,未体现出整体、长期谋划的作用。
五、民生与社会保障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医药费用未得到有效控制。一是复合型付费方式未有效开展,2019年底,3家医院未开展“日间手术”;7家医院按“病种付费”病种数未达到100种;6家医院未开展按“定额付费”的支付方式;7家医院未开展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二是2017年至2019年,8家医院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增长率均高于当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2.部分公立医院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缓慢。2家医院未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1家医院未推行“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
3.分级诊疗制度推行不到位。2016年至2019年,7家省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人数大幅度增长,医院普通门诊量未逐步减少。
(二)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1.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政策未有效落实。2019年,全省292家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但未享受到超比例奖励政策。
2.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2018年,1个县未发放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扶持补贴资金,2019年发放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扶持补贴资金时未达到标准。2018年至2020年11月底,1个县违规向非残疾人注册的企业发放创业扶持资金13.20万元;低于标准发放扶持资金,共计少发放扶持资金9.96万元。
3.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辅助器具发放不合规。2018年至2020年1个地区85名轻度残疾人及55名非贫困残疾人违规享受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资金,涉及金额103.08万元。2018年至2019年,3个市(县)为残疾人购置发放家用电器代替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涉及金额90.08万元。
4.挤占挪用及套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0.60万元。
(三)2020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不到位。截至2020年底,2家中央驻青单位一直未纳入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共计537人未进行参保登记。
2.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1个地区22家州直机关事业单位、2个县6家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度存在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涉及金额328.16万元。
3.违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涉及金额274.25万元。2个单位违规向88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242.74万元;截至2020年底,我省共有69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1.51万元。
(四)2020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1.部分单位未享受阶段性减征医疗保险费政策,涉及金额3478.94万元。截至2020年底,由于企业未主动申报等原因,全省共有457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未享受阶段性减征职工医疗保险费政策,涉及金额3478.94万元。
2.医疗费用结算不合规。抽查发现,2018年至2020年,我省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涉嫌通过分解住院等方式规避控费,涉及965人,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325.88万元。
3.异地就医“一票多报”,涉及金额202.44万元。截至2020年底,5个地区共有8人存在异地重复参保,在异地就医并报销医疗费用后,又在我省违规“一票多报”,重复报销医保基金188.25万元;1名参保人员涉嫌伪造发票跨省重复报销医疗费用,骗取医保基金14.19万元。
4.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医保待遇90.66万元。截至2020年底,因相关部门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致使不符合条件人员报销医保待遇,涉及28人,期间共发生医疗费用26.79万元,其中医保基金统筹支付12.71万元;由于未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致使不符合条件人员住院报销医保待遇,涉及285人、77.95万元。
5.挤占挪用医疗保险基金56.01万元。2005年至2020年,2个地区医保局违规将医疗保险基金56.01万元挪用于城镇职工个人医疗费借款。
6.医保基金少计利息收入且未按时上缴财政。2018年至2020年,3个地区医保基金支出户银行存款长期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导致少计利息收入253.63万元。截至2021年1月,3家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利息收入共计10703.07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
(五)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1.自筹资金未到位2477.39万元。由于地方财政困难等原因,6个市(县)的14个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自筹资金2477.39万元未到位。
2.财政部门滞留及闲置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476.08万元。
3.部分县历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缓慢,棚户区改造任务2628套未完成。4个县2019年7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主体尚未完工,项目进展缓慢;3个县(区)历年来棚户区改造任务2628套未完成。
4.公租房空置4015套,91套公租房用于办公或学生宿舍。截至2020年底,7个县(市、区)和1家单位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或已实际交付的公租房4015套空置。3个县的91套公租房用于办公、学生宿舍等。
5.违规享受或重复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或租赁补贴待遇1892套。
6.公租房租金及售房款未上缴财政。1家单位及3个县将收取的租金及售房款2439.33万元存放在公租房主管部门账户,未及时上缴财政。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规划落实审计情况
青海省在建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中12座水库未按照批复的建设工期完成建设任务。6座已开工建设完成进度在85%以上的水库中4座水库配套设施未及时建设,或者仅完成前期工作,无法与水库同时完工。
(二)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计情况
1个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先行开工,未进行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
(三)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工程项目中26个施工标段(占施工标段总数的36.11%)和1个监理标段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在项目经理业绩等方面造假。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克图至大通段公路工程建设中部分标段存在施工单位串通投标情况。西宁市海绵城市试点项目中相关实施单位组织的22次招投标中,有多家投标单位存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造假等问题。
(四)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情况
1.部分在建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未有效控制投资,存在多计工程投资和损失浪费情况。
2.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工程项目中53个标段因工作量实际未发生但予以计量、工程量计算错误、施工措施计入变更签证、项目单价计取错误等原因,导致多计或少计工程价款。
3.经抽查西宁市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发现个别项目建管费超控制额30%以上,部分项目存在多计工程款现象。
(五)企业服务质量审计情况
1家公司控股的部分企业收取接水工程施工费用偏高,实际收费为正常标准的1.8倍,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规划落实审计情况
1.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未完成一般性支出压减任务。个别地区2019年未实现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任务,反较上年增加7.68%。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未实现“应补尽补”。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除海南州(因民政部门未及时提供数据,审计无法核实)外,共有2144名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未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4349名持证残疾人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未实现“应补尽补”。
3.个别地区和单位“十三五”规划未落实到位。
(1)截至2020年7月,1个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包含的32项主要指标中,3项经济指标未按期达到目标;16项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未按期完工或尚未开工。
(2)截至2020年10月底,1家单位《“十三五”粮食安全与流通发展规划》中确定的7类27个项目中尚有6个项目未实施。1个项目计划建设11个项目点,仅完成5个。
(二)资金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1.违规核销债权债务,涉及金额5442.01万元。1家单位未将账龄超过5年以上的往来款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违规以会计科目相互冲抵方式核销。
2.违规处置非税收入,涉及金额8735.23万元。3家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778.51万元。3家单位坐支非税收入866.91万元,1家单位应征未征3家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非税收入89.81万元。
(三)经济事项风险审计情况
1.2015年12月,1个地方政府与1家公司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2019年8月项目公司以运营条件不足为由申请退出项目,该政府面临赔偿项目公司前期投资的风险。
2.2015年12月17日,1家单位与1家企业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转让价款130000万元,截至2021年5月底尚有50800万元未收回。鉴于该公司未开展实质性开发和生产,剩余应收款项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3.2019年1月,1家单位与私人签订青稞购销协议,金额750万元,约定2019年底前完成交货,并预付货款120万元。截至2020年10月底,尚未收到青稞,预付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八、企业和金融机构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审计情况
1.未经集体决策处置资产,造成损失203.83万元。2019年,1家单位未经集体决策,将当年购入的部分生物性资产直接确认净损失75.34万元,将剩余资产以低于成本价打包出售,形成亏损128.49万元,共计203.83万元。
2.未经相关议事机构审议直接支付大额资金,涉及金额3747.29万元。1家企业2018年至2019年部分单笔超5万元的支出未经单位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支出金额2503.21万元。下属单位无大额资金使用相关规定,2017年10月至2020年6月,部分单笔超1万元的支出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支出金额1244.08万元。
(二)贯彻落实金融风险防控制度审计情况
1.贷前调查不到位。多家小贷公司未按要求认真进行贷前现场及非现场调查,造成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违规准入。
2.贷时审查审批不严。多家小贷公司部分业务在贷款审查过程中由于小贷公司审批人员超越权限,造成贷款客户信用评级和授信额度不符合实际,存在重大错误的情况。
3.贷后检查管理不尽职。多家小贷公司部分贷款业务贷后检查过程中由于小贷公司对贷款用途监管不严,造成贷后管理未全面掌握借款人经营活动及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三)财务管理审计情况
1.违规设立“小金库”。2018年2月至2020年10月,1家企业将收取的贷款利息3万元和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40万元)未纳入公司账内管理和核算,长期私存私放于公司财务部保险柜中(未使用),期间也未向借款人开具收款证明。
2.长期股权投资损失3698.09万元未确认。1家企业截至2020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中涉及已移交、已吊销、已破产企业投资款3698.09万元,形成潜亏未确认损失。
3.虚报项目规模,申请财政资金300万元。1家企业以省属出资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技术改造项目)名义,虚报项目总投资规模,获批技术改造补助资金300万元。
(四)经济事项风险审计情况
1.商标权转让行为存在纠纷风险。2003年1家企业将商标使用权无偿转让给1家公司,但目前该企业仅占有该公司10.22%的股份,商标权相关权益未来可能存在较大纠纷风险。
2.违规大额支出现金存在损失风险。1家公司2014-2019年期间将公款256.41万元以现金形式交由单位职工办理业务,造成资金无法追回,形成损失的风险较大。
九、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国家法规或贷款协定审计情况
1.虚列项目成本44.30万元。1个项目中项目办在部分支出缺少发票的情况下,根据合同金额虚列待摊投资,涉及国内配套资金44.30万元。
2.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1个项目合同约定采购安装1401套车载客流分析设备,合同价款1351.72万元。截至2021年4月底466套设备因报废更新公交车未能安装,但合同金额已支付1284.13万元。
3.多计或少计工程价款。1个项目中多计工程款111.06万元,少计工程款94.81万元;同时项目实施单位多支付合同约定外的保险费9.79万元。1个项目的2个子项因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导致多计工程款58.96万元。1个项目三方认定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存在差异,导致多计工程款75.81万元。
(二)项目管理审计情况
1.先开工建设,后履行相关程序。1个项目中3个分项工程存在先开工建设,后签订施工合同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
2.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出具验收报告不严谨。1个项目中监理单位出具的验收报告部分内容不准确,重要信息未填写,出具的验收报告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不合规。1个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32.42万元;项目管理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费用4.94万元。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各被审计地区、部门单位及企业从强化政策执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同时,省审计厅将发现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移送纪委监委、政府或主管部门等处理,发出移送处理书71份、问题线索140条,省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正在对移送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处理。
十、审计建议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善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及时准确落实到地方、到部门、到个人;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抓实政府债务化解。
(二)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地区及项目管理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定期关注项目进展,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项目招投标行为,督促相关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施工并及时验收项目,确保投资项目达到预期效益,杜绝国有资金损失浪费。深化我省投资项目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投资活力,促进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惠民力度,提高群众幸福感。进一步加大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监督、企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健全民生领域各项配套政策;强化政策推进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提高数据获取能力,加大数据比对频率,精准打击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加强基金日常审核监管,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四)持续强化部门职能履行,严肃财经纪律。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履职意识,做到依法正确履职尽责。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牢固树立按规矩依法律办事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管理,确保底数清晰。严肃财经纪律,对屡查屡犯、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压紧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健全闭环管理机制。被审计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于审计查出问题要逐项逐条对账销号,直到问题见底清零。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返工”“补课”;对整改不力、流于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要通过联合督办、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对敷衍搪塞、弄虚作假的,由审计机关提请相关部门按规定严肃问责。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审计成果运用,从快从严从实抓好审计整改,通过整改,破解制度障碍,弥补机制缺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诚恳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推动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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