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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优惠政策助复产促发展第1讲—案例解析文化事业建设费最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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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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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6 09: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徐州税务
标题: 非税优惠政策助复产促发展第1讲—案例解析文化事业建设费最新优惠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DU3OTQzMw==&mid=2649819951&idx=1&sn=05d5afa3487859b33739f3642dcad1e0&chksm=877807a9b00f8ebf801712b2ffcaa9f46566e038bbddc4ef97620b7103505e251ab5eaea3fe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05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8-3 10:04 编辑


敲黑板!2020年度文化事业建设费最新优惠政策来啦!你get了吗?电影行业能否享受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020年已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应该如何处理?如何申报减免?别急,1分钟教会你!

政策文件

《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第三条: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口径

一、免征对象
按规定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
二、免征期限
免征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减免申报
缴费人按照规定的申报缴纳期限自行申报享受减免,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政策执行要点

一、已征费款可抵减或退还
对已征的按照25号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可选择申请抵减2020年12月31日以后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也可以申请退还。
二、享受免征优惠仍应申报
对按照25号公告规定应享受免征优惠的缴费人,仍应按期申报,并如实填写应征收入。


案例分析
2020年5月A广告公司完成一项广告宣传业务,收到价税合计32万元。该公司期初没有减除项目金额,也没有预缴金额。该广告公司5月应如何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

解析:
1.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没有享受最新25号公告的情况下):A公司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费销售额为32万元,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4800元(320000*3%*50%)。
2.享受最新25号公告的优惠政策后,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网上申报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的代办”,选择“文化事业建设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月(季)度申报”进行申报。


2.选择“税款所属期”,进入申报。


3.在栏次1填写320000,表格自动计算栏次18“本期应补(退)费额”为0。




4.选择“保存”,点击“申报”后确认提示信息,完成申报。




(供稿单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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