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317
Tax100会员
33291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天津
›
【高频答疑第35期】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的社保费什么时间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66
|
回复:
0
【高频答疑第35期】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的社保费什么时间可以缴纳?——近期12366热点问答梳理
[复制链接]
天津政策君
天津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0126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0126, 距离下一级还需 68762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0126, 距离下一级还需 68762 积分
积分
20126
发消息
2021-12-21 15: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税务
标题:
【高频答疑第35期】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的社保费什么时间可以缴纳?——近期12366热点问答梳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zMjUzNQ==&mid=2652058391&idx=1&sn=a7cee3f3572aba80f502eee52bc6e827&chksm=8bfc9bafbc8b12b9cb010371a0e6149573ebac3430782477aba5ab6ce189317878adc672023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21 13:50
二维码:
-
答
疑
解
惑
为保证税费宣传的及时性,增加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天津市税务局开办“高频问题汇总答疑”板块,定期汇总各区税务局及12366热线收集整理的高频咨询问题,统一答疑讲解。
本期内容:“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的社保费什么时间可以缴纳?”等4个热点问答。
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01
问
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的社保费什么时间可以缴纳?
答
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日常缴费于
2022年1月1日
正式开启。
02
问
如何作废机动车发票?
答
1.
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蓝字发票均不允许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允许作废。
2.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允许空白作废。
3.
机动车类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蓝票、红票和空白发票,均不支持作废。
03
问
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后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如何缴纳契税?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的规定:“二、关于若干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形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由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二)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改为出让的,承受方应分别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和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04
问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及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的软件产品,如何征收增值税?
答
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
一、 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学习使用
往 期 回 顾
【高频答疑第一期】企业社保客户端申报流程是什么样的?
【高频答疑第二期】专用发票丢失如何抵扣?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看这里!
【高频答疑第三期】个人所得税代征手续费返还指什么?企业使用员工私车,税费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高频答疑第四期】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费?信息变更如何办理?
【高频答疑第五期】纳税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管理措施有哪些新变化?
【高频答疑第六期】如何办理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针对远洋船员有何个税优惠政策?
【高频答疑第七期】为员工支付的人身意外保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优惠政策?
【高频答疑第八期】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热点问题
【高频答疑第九期】生活服务业纳税人能否继续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小微企业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高频答疑第十期】增值税加计抵减的部分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按照什么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高频答疑第十一期】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算清缴热点问题汇编
【高频答疑第十二期】如何向税务机关报告存款账户?新开办企业如何网上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高频答疑第十三期】增值税热点问题
【高频答疑第十四期】6月12366热点问答梳理
【高频答疑第十五期】4S店如何开具维修费的专用发票?机动车统一发票版额不够,可以分成两张开吗?
【高频答疑第十六期】印花税及土地使用税热点问题集锦
【高频答疑第十七期】近期12366热点问答梳理
【高频答疑第十八期】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印花税有何优惠政策?错误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有何影响?
【高频答疑第十九期】增值税、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
【高频答疑第二十期】电子税务局操作类常见问题
【高频答疑第二十一期】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企业社保费,是否会产生滞纳金?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高频答疑第二十二期】个人购房如何缴纳契税?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合同是否按照技术合同缴纳印花税?
【高频答疑第二十三期】近期热点问题整理汇总
【高频答疑第24期】属于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申请红字信息表如何处理?
【高频答疑第25期】近期12366热点问答梳理
【高频答疑第26期】房产出租房产税常见问题解答
【高频答疑第27期】近期12366热点问答梳理
【高频答疑第28期】近期12366热点问答梳理——个人所得税篇
【高频答疑第29期】近期12366热点问答梳理
【高频答疑第30期】近期12366热点问答梳理
【高频答疑第31期】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能否报销?装修房屋契税的计税价格是否包括装修费?
【高频答疑第32期】近期12366热点问答梳理——个人所得税篇
【高频答疑第33期】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办理延缓缴纳税费?——近期12366热点问答梳理
【高频答疑第34期】灵活就业人员退费如何办理?——近期12366热点问答梳理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制作: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编发:天津税务
近期热点
精彩内容别错过
天津税务可以微信预约办税啦!快快收藏
开讲啦!天津税务开展“微信学堂”,线上线下学“税”真便捷!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