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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年底了,你知道预收账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该如何确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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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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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8 03: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泰州税务
标题: 快到年底了,你知道预收账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该如何确定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MjI4NjcwMg==&mid=2247514933&idx=3&sn=1ad6d6d3f641a6788cb6f0ccc2b642dd&chksm=fb1e0d34cc6984221eed999c2592be872c306984f454ca56492834a4c0bdbccd4e84f073264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17 18:00
二维码: -


快到年底了,公司收到的预收账款需要在年底前确认收入吗?

别着急,这就教您如何确定预收账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增值税
1.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二、消费税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除金银首饰外),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95号)

三、企业所得税
在满足企业所得税中收入确认的条件下,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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