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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这5点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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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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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7 18: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镇江税务
标题: 【热点关注】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这5点很重要!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ODkwMzE1Mw==&mid=2247512940&idx=2&sn=2e457441df418bd299eb87464c6e2b75&chksm=fbbaf2f2cccd7be40e2a2bd73a1616d539c7cfec34935eb7bffb0f61364fe1b141ca3d8a4fb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17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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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Hello,所有的纳税人、缴费人们,好久不见。你们的税务小助手建哥又来喽。转眼间,2021年已经只剩最后一个月了,大家是不是还有好多愿望清单没有实现啊?放下这些遗憾,先来听听建哥给大家带来的好消息吧。



受到国内外各种因素影响,现在很多中小微企业面临着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不足等经营困境。为了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下面
苏小税给大家划五个公告重点
我们把细节拉满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首先得是制造业,必须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企业才是适用主体。其次是中小微的范围,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为中型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为小微企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销售额确定。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首个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规定的全部税费。


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
温馨提示
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本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们记得及时申请。
来源:江苏税务、常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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