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36
  • Tax100会员 27996
查看: 264|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9028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028
2021-12-16 10: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yunnan.chinatax.gov.cn/art/2021/12/8/art_3908_7502.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发文日期: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1〕2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2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1年12月7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