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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12-16 0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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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桂林税务订阅号
标题:
12366近期热点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NTg3NDA1NQ==&mid=2247500621&idx=7&sn=45cd1fe6b3b02a87ea21e2a20fa74b2f&chksm=fe69db25c91e523386ca2f0a7fcaf25f8f6479d9221a4dd13241b8768c4a63f201ede5340c2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15 15:40
二维码:
-
一、现在开始进行明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了吗?有哪些途径可以确认?
答:12月份个人所得税APP已开通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功能,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题进行一键带入。如果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由单位在扣缴端采集的,也可以由单位在扣缴端将税款所属期选择到2022年1月后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点击【迁入上年数据】 可将有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入2022年度。
需要注意,如2022年度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与2021年度不同,或是相关信息有变化,应当如实修改更新。
二
、如果12月份没有确认明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系统会自动带入享受扣除吗?
答:如果今年12月期间个人没有自行确认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2022年1月系统会自动将有效的信息确认至2022年度。单位在扣缴端将税款所属月份选择2022年度,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下载更新】获取即可。
需要提醒的是,如2022年度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与2021年度不同,或是相关信息有变化,应当如实修改更新,否则将影响扣除。
三、我已经确认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是之后发现信息有误,如何修改信息?
答:如果已经新增填报或者一键带入2022年度扣除信息后,又发现信息有误,可以进行更正。
一是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上方【我要查询】或者底部【服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进入已填报信息详情,点击下方【作废】可进行作废后重新填报,也可以点击【修改】在原已填报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二是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进入填报详情页,点击下方【作废】可进行作废后重新填报,也可以点击【修改】在原已填报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四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
答: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五、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内容?
答: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来源:广西税务12366
编发:桂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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