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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金智库] 解读 | 与PPP模式较相似的ABO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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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启金智库
标题: 解读 | 与PPP模式较相似的ABO模式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13 16:1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TM4NTM1NQ==&mid=2247546963&idx=6&sn=b0c886dcf30c523eea83ee4b868264be&chksm=ea9c5cb7ddebd5a1625c5fb899c4dc8602b3c9cca9520882a55d5b5ffbc8784368be4ee0f32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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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BO与PPP

所谓 ABO 模式,是指地方政府通过竞争性程序或直接授权相关企业作为项目业主,由其向政府方提供项目投融资、建设及运营服务,合作期满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政府方,政府方按约定给与一定财政资金支持的合作方式。对比传统 PPP 模式而言,ABO 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

(一)投资建设对象不同。PPP 模式主要适用于在运营期可以产生稳定现金流,能够全部或者部分回补(平衡)投资的经营性资产或带有经营性质的资产;而ABO可以投资于公共准经营性资产(比如供水、供电、城市交通等),也可以投资于非经营性资产(纯公共服务类资产),社会资金参与范围更广;

(二)政府给钱的机制不同。PPP 本质上是政府予以授权主体长期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政府可与联合单位签订特许合同,由授权主体负责融资、建设和运营 ;付费方式可以根据项目特点采用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或者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而ABO 模式本质上是政府采购行为,政府履行业主责任,向指定授权主体提供项目审批、投融资、建设运营等政策支持,按年在财政预算中按时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授权主体主要负责履行融资、建设和运营具体职能,受业主方考核和监管。

(三)主体的确定方式不同。PPP项目就不用说了,招标。而ABO现在走竞争性程序的少,反而直接授权的很多。这里要注意一点,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约定,政府采购应当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因此,未采取竞争性方式确定项目被授权企业,存在程序上的法律瑕疵,可能 会导致授权行为的无效,给后续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增加政府及项目业主履约风险和项目融资无法落实风险。
二、合作内容
总体思路是:被授权企业按照协议的授权,与社会资本充分合作,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和契约化的方式,高效整合全产业链资本、专业、技术和管理等各类相关资源。除以传统基建为主的土地一级整理、二级开发、基础设设施及市政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还包括区域整体规划设计、投融资管理、产业招商服务、城市运营等。可以采用整体打包的合作模式,也可以就单个子项与社会资本合作,整点“ABO+PPP”、“ABO+股权合作 ”、 “ABO+EPC”、“ABO+ 代建 ”等等。
三、引入社会资本的主要作用
(一)作为融资平台。依靠项目背后的政府背书(虽然没有直接信用),充分发挥在融资渠道和融资能力方面的优势,可以采用直接融资、信托、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募集资金,参与项目建设。
(二)作为建设运营机构。可提供项目建设服务;能够结合项目建设期特点,提前谋划专业化运营工作,设计出符合地域特点和项目特征的运营方案。
(三)作为属地管理单元。和平台公司一起,按照政府授权控制好“总盘子”,以片区“总收总支”实现总体平衡为目标,科学搭配“肥瘦”,实现区域内所有项目的统筹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运营、统一运营,并系统做好资产管理和资源开发管控,形成协同效应。
四、说个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央企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高速公路、铁路、市政工程、城市综合开发、土地开发等股权投资类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超200亿元,投资规模累计已超5000亿元人民币。
2019年,甲公司与南方某市乙平台公司合作开发XXX岛项目,建设面积约70平方公里,起步区约12平方公里,包括交通路网、雨污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公园、绿地、安置房等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 。
某市授权乙公司作为片区综合开发唯一授权实施主体,负责项目整体开发及运营工作,甲公司通过公开招标与乙公司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项目以“投融资+EPC+固化投资收益”方式运作,合作期满后,期间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服配套无偿移交招标人或者其指定的单位。
项目能否成功,要重点关注几个方面的东西:
(一)政府的授权支付路径是否明确。ABO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政府单位有雄厚的财政实力、高效推进的决心,完善的授权决策文件,明确资金流向平台公司的路径。如果政府的财力没有保障,或者说配套的土地出让计划不能刚性执行,那支付方面的问题会带来系统性的风险。这需要对合作的平台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资源调动能力进行系统性考察。
(二)与平台方的分工是否清晰。ABO 项目大多是长周期、长流程的项目,两级合作模式有优势所在,但也容易因为分工不清、利益点差异造成决策困难、效率降低问题,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明确分工和决策流程,求同存异,快速推进项目落地。
(三)招商引资和城市运营能否产生效益。片区的招商引资和城市运营收入,是项目最终能否实现自平衡的关键,这点上应当慎重把关,而不是依靠想象力实现项目平衡。当然,很多人会说,10年的债不算债,可能欠债的人已经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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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融公会 & 启金智库 近期连续在 成都、郑州上海 举办三期城镇化投融资高级研修班,得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金融机构、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等多领域专业人士的高度认可。我们将于2021年12月24-26日 广州 举办《强政府投资公司培育/核心资产培育与公募REITs/片区开发与城市更新/隐债化解防范/ABO模式及项目包装/EOD ESG可持续发展基建投融资创新高级研修班及闭门研讨会(第四期)》,本课程适合在城镇化投融资领域相关机构工作的各方面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财政、发改、住建、行业部门、融资平台、地方国企等属地机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商、产业投资者、投资运营商等投资机构,法律、审计、工程咨询、投融资咨询、管理咨询等专业机构。
[产融公会] 特别邀请长期深耕城镇化投融资领域的 罗桂连博士 担任城镇化投融资学友会班主任,为各期学友建立共同的专属微信圈,形成多元化背景的学友们持续学习交流研讨合作携手共进的生态圈。诚邀您参加学习研讨!
【课程提纲】
第一部分、培育强政府投资公司实现“人产城”融合新发展格局
(时间:12月24日上午9:00-12:00 )
· 主讲嘉宾:罗桂连博士,[产融公会]城镇化投融资学友会班主任。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投融资中心首席专家,中国中铁城市开发研究院专家合作委员会委员兼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国际金融地产联盟(IFFRE)资产证券化与REITs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资产证券化专业委员会顾问,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专家,中国REITs50人论坛专家委员,中铁资本、洛阳城投等公司外部董事。
一、深度解析背景与形势
二、强政府投资公司的典型案例
三、综合性片区开发与XOD模式
四、互动答疑
第二部分、培育核心资产及利用公募REITs的要点与案例
(时间:12月24日下午13:30-16:30 )
·主讲嘉宾:罗桂连博士, [产融公会] 城镇化投融资学友会班主任。
一、培育核心资产的典型案例
二、利用公募REITs盘活存量资产
三、国内REITs试点政策与案例
第三部分、城市更新实施路径、操作模式经验与案例
(时间:12月25日上午9:00-12:00 )
·主讲嘉宾:陈海登,地方政府、开发商及村集体更新顾问、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更新分会专家、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专家、广东省房协专家。15年规划国土部门多个科室和多个房地产公司等多个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操经验,历任开发经理、城市更新项目总、地方更新顾问等职务。掌握政府部门办事流程,精通审批技巧;了解规划国土房产更新政策及技术规范;熟悉更新拆迁工作和集资处理等实操业务,可以为更新项目的转化提供一系列的解决方案顾问咨询服务。目前担任多个城市不同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更新顾问。对城市更新本质内涵有较高的认知,可以协助地方政府制定更新政策。
一、城市更新的定义与内涵
二、城市更新的特点
三、城市更新的类型和操作模式
四、不同区域城市更新的实施特点
五、典型项目案例及合作模式
六、互动答疑
第四部分、《 [产融公会 ]- 城镇化投融资 “第四期” 高级研修班-闭门研讨会
(时间:12月25日下午13:30-17:30 )
· 主旨发言1——“专注湾区,与险资同行”的大湾区城市更新实务与案例
分享嘉宾:黎晨光,华康资产总经理
曾任职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高管,累计管理规模过百亿元。具有十余年结构金融产品设计和资产管理从业经验,对房地产投融资、城市更新、存量不动产并购投资及资管业务具有深入的理解及实操经验。
· 主旨发言2—— 产业导入+科创服务在片区发展中的实践经验和案例
分享嘉宾:邵 梅,广东光大产业中青众创总经理/松山湖科技金融促进会秘书长
具有政府机构、国家一类协会工作经历,曾任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有丰富的产业金融服务经验
· 主旨发言3——困境和不良地产及产业园的盘活、价值提升实务和案例
分享嘉宾:钟伦权,四川发展甲乙丙 投资总监,佛山创意产业园常务副总经理
在法律、不良资产、房地产开发、园区运营、项目并购重组、项目融资、私募基金管理有跨界经验。
· 主旨发言4——城市级智慧停车项目的价值挖掘、政企合作模式和案例
分享嘉宾:邱安刚,阳光海天停车产业集团 运营总监,肇庆市停容易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13年停车行业一线管理经验,熟悉停车行业发展与市场前景,擅长城市停车资产项目日常运营管理、增值开发、规划设计、资本运作、智慧系统搭建。
· 主旨发言5——轨道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实务
分享嘉宾:杨靖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资产资金资深主管
拥有15年银行投融资工作经验。在多家银行、证券公司任职投资经理、投资银行部负责人、业务创新部负责人。在金融市场领域有丰富投、融资经验,曾深度参与西部某省的政府融资工作。
第五部分、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化解、平台公司ABO模式和项目包装策划投融资实务
(时间:12月26日上午9:00-12:00 )
·主讲嘉宾:林正刚,拥有15年政府项目、片区开发、城市更新投融资经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财政部金融专家,现任中至远资本总裁。长期致力于政府项目投融资、平台公司高质量发展、片区开发投融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咨询与投资实践,深度服务国资客户超过100家,5个项目被评为财政部国家示范项目,参与发起设立省、市、县级引导基金及企业产业基金规模超过200亿元。
一、“十四五”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的重构与隐性债务化解
二、平台公司政府授权模式(ABO)转型及合规性操作要点分析
三、片区开发项目暨土地储备投融资实务要点分析及案例分享
四、城市更新项目可采用的投融资模式探讨
五、互动答疑
第六部分、可持续发展理念下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新趋势、新模式实务和案例
(时间:12月26日下午13:30-16:30 )
·主讲嘉宾:靳林明,竞天公诚律师事务合伙人。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立法专家组法律专家、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法律专家、财政部PPP中心法律专家、财政部第三批、第四批PPP示范项目评审专家、财政部城镇综合开发项目案例集审核专家、发改委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项目评审专家、并参与了发改委第一批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的相关工作。
一、基础设施投融资理念创新
二、基础设施新领域投融资分析
三、新形势下基础设施投融资新模式探索
四、互动答疑
报名方式:
15001156573(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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