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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堂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生效后,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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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12-13 14: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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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朝阳税务
标题:
讲堂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生效后,有什么变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E2OTI5Nw==&mid=2654380640&idx=4&sn=5612aaa1d421f44b60e9c9eb5f404472&chksm=8b57badebc2033c8798aa87b7563baff612e14f3d7eeaee419a88b595ef38b7713f5ef1a38c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09 11:33
二维码:
-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
“税务讲堂”
课程,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张卫详细解读《办法》相关政策规定。
搞懂机动车发票开具热点问题
《办法》生效后,机动车发票版式、开票操作、冲红规定有什么变化?
我们一起来学习。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生效后,机动车发票票面版式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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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
将
原“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调整为“购买方名称”栏
,该栏应根据消费者的身份打印消费者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二是
将
原“纳税人识别号”栏调整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号码”栏
,如消费者需要抵扣增值税,则该栏必须填写消费者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若消费者为个人则可填写个人身份证明号码。
例:
张先生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股东,购置了一辆全新的某品牌轿车,如该车为其个人使用,则在相应栏次打印个人姓名和身份证明号码;如该车为贸易公司经营所用且须抵扣增值税,则必须在相应栏次打印单位名称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生效后,机动车发票开票操作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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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生效后,机动车发票开票操作有以下变化:
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实行
“一车一票”
原则,企业需先行填入“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系统会联网校验企业购进车辆电子信息的使用状态。
对于状态为“未使用”的车辆电子信息,
系统自动填列在发票对应栏次;
对于状态为“已使用”的车辆电子信息,
系统不允许开票;
对于未查询到使用状态的车辆,
需联系机动车生产企业尽快将发票开具信息与车辆电子信息的关联匹配。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生效后,机动车发票冲红规定有什么变化?
You must have an HTML5 capable browser.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生效后,机动车发票冲红规定有以下变化:
《办法》对通过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作出了明确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
对涉及退货和开具错误等原因,
发票需退回销售方的,在红字发票的“规格型号”栏必须填写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码;
涉及销售折让的,
“规格型号”栏不填写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码。
例:
5月31日,K汽车销售公司以调货形式,向L汽车销售公司以不含税价每辆10万元的价格购入3辆某品牌轿车,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车辆质量问题K汽车销售公司给予L汽车销售公司购车总金额10%的销售折让,则K汽车销售公司应按折扣金额3万元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规格型号”栏为空,金额栏填入负数折扣额3万元即可;如其中1辆车发生销货退回,则K汽车销售公司需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格型号”栏,填写退回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码。
相关链接
举例说明:销售方开具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如何处理原蓝字发票?
如何正确开具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种方式请记牢
今天学习:《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适用什么情形?机动车销售方分为几种类型?
什么是机动车发票?机动车发票开具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和规则有哪些?
税务讲堂开讲啦!权威解读《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
编辑设计:北京朝阳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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