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32
  • Tax100会员 33305
查看: 327|回复: 0

什么情况下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855
2021-12-13 12: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石嘴山税务
标题: 什么情况下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OTEzMDI1Ng==&mid=2247505952&idx=5&sn=9de481403b93e67cb8a7c4d9bd223935&chksm=fc196bdfcb6ee2c98896bd4bab7a5fcc8beb9233c2cb7bb5867c8c71443b3e3771bccdf72e4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10 15:17
二维码: -


问:什么情况下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的解读:第一类情形是,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契税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情形,比如原产权人已失踪、死亡或者拒不执行等。对此类情形,公告规定,纳税人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编辑:王芳 | 责编:杨凯 | 审核:程珍荣
863_163936953371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