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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课堂】全年一次性奖金最后一年单独计税,请大家多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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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0 00: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庆税务
标题: 【纳税课堂】全年一次性奖金最后一年单独计税,请大家多多关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ExNDE2NQ==&mid=2652649197&idx=1&sn=da858e0866fae507c512f4f942970634&chksm=84af2af7b3d8a3e193fa5b6e6660bd40ea7992d10bc319dd24fdb6f917f3f24a4c33f76669b9#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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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2-09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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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小皖,公司要给我发年终奖啦!有10万元呢,加上之前发的工资,今年总共收入25万元!能过个好年啦~
恭喜恭喜!不过,你的年终奖年前还是年后发?


这……有什么区别吗?
区别大啦!让我来和你慢慢细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今年是最后一年能选择单独计税了,2021年12月31日以后,这个政策就要失效啦!

算笔账
一、单独计算
第一步,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00000÷12=8333.33元
在月度税率表中查知,8333.33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
100000×10%-210=9790元
第三步,计算所发工资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假设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允许的其他扣除共30000元,则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000-60000-30000=60000元
在综合所得税率表中查知,600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应纳税额=60000×10%-2520=3480元

综上:一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9790+3480=13270元
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算
第一步,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同样假设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依法确定的允许的其他扣除共30000元,则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50000-60000-30000=160000元
在综合所得税率表中查知,160000元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60000×20%-16920=15080元
如果2021年发奖金,这种情形下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比较划算。如果2022年发奖金,只能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小李你要多缴15080-13270=1810元哦!


我搞懂了~差别还真不小!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来源:宜开区局
审核:市局所得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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