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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丨《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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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12-9 05: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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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甘肃税务
标题:
新闻发布会丨《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DE3NzQ2Mg==&mid=2651019316&idx=1&sn=6ead81637d77e7d220f7265845030d8c&chksm=f75e3eedc029b7fb9bb597b6be45ec671b2d806e17484cc519dd29df0115f33c750fb1c5118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08 16:54
二维码:
-
12月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陶英平,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郝文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马兰,省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梁虎堂,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李涛共同介绍《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亮点特色等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刘晓文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刘晓文
发布人
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 陶英平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郝文杰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 马兰
省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梁虎堂
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 李涛
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 陶英平
陶英平: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一、条例修订的背景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将此次修订条例作为全省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自2009年8月1日施行以来,在激发我省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上位法的修订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既是确保法制统一,落实落细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最新立法要求的需要,也是关注难点热点,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在省人大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新条例在充分吸纳国家和省上已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紧扣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借鉴兄弟省市好经验好做法,立足于甘肃实际,委托省人大立法基地兰州大学法学院修改完善,并广泛征求部门、市州和企业的意见建议。2021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11月1日施行。
二、条例修订呈现的特色亮点
本次《条例》修订由原先的8章44条扩充为10章63条,在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发展、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主要突出以下5个特色亮点:
一是更加突出注重制度完善。
新条例坚持落实基本经济制度,加大财税支持、保护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制度设计,固化细化我省在产权保护、减税降费、贷款融资等方面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及工作体系。
二是更加突出坚持问题导向。
以市场公平竞争、融资难融资贵等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聚焦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着力在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健全金融财税支持体系、加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更多要求,从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融资服务等多个重点领域完善基础性工作。
三是更加突出体现地方特色。
精准把脉阻碍甘肃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沉疴痼疾,面对面听取了100多家不同性质、不同领域中小企业的意见建议,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使条例更加体现甘肃特色。
四是更加突出纾困政策支持。
把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作为重点内容,单设“融资促进”专门章节,制定了融资导向、融资机制、直接融资、信贷支持、信用担保、征信金融、保险业务等条款,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同时,规定“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中小企业损失影响生存时,应当及时采取税费减免、房租减免补贴等措施予以扶持”。
五是更加突出创业发展扶持。
条例更加突出创业支持,推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措施,推进创业载体建设,就中小企业税费优惠、用地保障、便利企业登记和市场退出等做了规定。
三、条例修订主要内容
《条例》修订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回应企业诉求,加强顶层设计,聚焦政策效应,力求提出措施更有操作性,更能解决突出问题,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促进发展环境更优。
新条例在各专门章节中,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要素保障、服务措施、法治环境等分别作出相关规定。如针对中小企业反映的服务体系不健全、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滞后等问题,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为创业人员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针对《条例》的有效实施,新增“监督检查”一章,列举了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主要常见行为,提出了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规定。
二是促进发展质量更高。
条例在“创新支持”章节从鼓励创新发展、提高创新能力、应用现代技术、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作出一系列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规定,鼓励中小企业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增加技术创新投入,推动以信息技术为主的新技术应用等。
三是促进惠企力度更大。
新条例注重与《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疫情以来出台的财税金融等阶段性惠企帮扶政策做好衔接。在“财税支持”章节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税费办理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措施。
四是促进市场开拓更畅。
新条例在“市场开拓”章节,提出引导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协作配套和协同创新,建立健全大中小企业的产业链协同发展机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等,加快构建我省中小企业融入和适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五是促进权益保护更实。
条例设立了“营商环境”专门章节,对权益保护、畅通诉求、清欠账款、守信践诺、完善监管等做了规定。特别是针对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11月1日,新《条例》正式施行。省工信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充分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大对新《条例》的解读,特别是财政、融资、创业、创新、人才、市场等要素供给方面的服务保障力度,会同各部门、各地区合力推动《条例》实施,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借此机会,真诚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也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条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记者问答
甘肃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结合此次发布的《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我省实际,有哪些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更好发展?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郝文杰
郝文杰:
当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财政部门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九个方面: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面:
省级财政认真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企业转规奖励和技术创新,助推我省各类中小企业做大做优。
(二)争取中央支持方面:
主动争取中央财政“专精特新”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致力扩大企业数量、企业质量,助力实体经济做实做强。
(三)中小企业基金方面:
经省政府批准,省级财政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发展,重点支持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以及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改造升级传统产业的中小企业发展。另外,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我省设立了企业纾困基金、绿色生态产业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相关企业加快发展。
(四)支持企业创新方面:
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延续执行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制造业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五)政府采购政策方面:
除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之外,要求各单位在采购商品和购买服务时,对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且不低于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落实减税降费方面: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降至1%,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上,“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减免力度,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七)支持吸纳就业方面:
对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每户每年144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实行分档减缴政策,30人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部分资金,支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就业创业;安排创业带动就业补助资金,多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八)降低融资成本方面:
省财政厅适时公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督促落实降费让利相关规定,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服务门槛,保持较低费率水平,以单户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担保金额500万元为分界线,担保机构收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1%、1.5%;省级财政通过中央奖补资金对担保机构进行补助,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另外,国家和省上出台了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的贷款,财政给予贴息支持,支持重点就业群体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九)规范涉企收费方面:
严格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公开发布《甘肃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清单以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截至目前,我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有18个部门执收的31项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常态化公开。我们将会根据政策变化,对目录清单适时更新调整,做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另外,去年以来,为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自然灾害影响,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国家和省级先后也出台了阶段性的支持政策,主要是对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结转年限最长延长至8年;对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因自然灾害遭受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上年度主营收入50%的,次月起连续12个月减征50%资源税,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定期困难性减免。
为方便企业了解掌握政策,省财政厅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均开设了专栏,公开政策,并进行了相应解读,欢迎大家随时查阅。
经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对下一步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有哪些打算?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马兰
马 兰:
近两年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多措并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通过提升政务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深度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截至2021年10月底,全省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26.03万户,累计达到200.66万户。
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积极推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程“网上办、掌上办”,实施“不见面”审批,开发上线了掌上注册通、个体户“秒批”系统,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程度,积极推进我省市场监管领域高频许可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方面,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做到同一事项同标准受理和无差别办理,清单之外无许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开展便企服务“甘快办”的通知》,制定了“送照到家”等10条便企服务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便企“甘快办”服务,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
三是加强商标品牌管理培育工作。
在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设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实现了商标、专利受理业务一窗通办。在全省14个市州均设立了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为企业就近办理商标综合业务提供了便利。同时,协助开展“甘味”“陇字号”商标注册,不断强化区域公用商标品牌的培育保护。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整治行动,共排查商标恶意抢注案件线索300余条,助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四是持续推进专利质押融资工作。
联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印发了《甘肃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法》,将质押范围由专利权扩大为知识产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对35家符合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政策的企业,发放贴息等奖补资金417.5万元。截至10月底,全省新增专利质押融11笔,质押专利90件,质押金额3.5亿元。
五是持续开展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工作机制。
2020年,我们会同信息港开发建设了甘肃省保市场主体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政策推送、融资、专利资助申报、培训等模块功能,将“企业找政策”改变为“政策找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截至目前,共推送解读91.52万条政策措施,提供电子投标保函3729笔,担保金额45375.9万元,申请金融产品417笔,76843.6万元。对通过平台提交的,符合条件的186件专利资助申请和64家发明专利奖补申请,资助、奖补资金共计164.506万元。
下一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举措,靠实工作责任,持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公平竞争,更加重视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困难的现实性和严峻性,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尊重市场机制规律,对中小企业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省广播电视总台记者现场提问
金融支持在中小企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请问针对《条例》中融资促进方面的内容金融监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
省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梁虎堂
梁虎堂:
今年以来,省金融监管局会同中央在甘金融监管部门和省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优化金融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发力:
一、细化金融支持政策。
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金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创新完善金融产品,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增加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对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二是按照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和甘肃银保监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助力全省抗击疫情和稳企纾困的通知》,引导金融机构畅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确保本次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不断档”,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金融支持力度,助力稳企纾困和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地方征信平台建设。
一是推动建设“陇信通”平台。支持甘肃征信公司建设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简称“陇信通”平台),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便捷融资。该平台整合归集了工商、税务、司法、电力等信用信息,在试运行半年多后,于6月29日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平台注册企业9059家,入驻金融机构130家,金融机构发布金融产品444项,企业用户申请融资2888笔、582亿元,撮合实现融资2185笔、146亿元。二是支持省发改委建设“信易贷”平台。10月末,21家银行机构、3家省级担保公司全部入驻,108家金融机构累计发布金融产品306款;注册企业6510户,4599户次企业在平台发布融资需求562亿元;601户中小微企业通过平台获得银行授信258亿元、贷款133亿元,其中首贷企业233户。向全国“信易贷”平台推荐信用状况良好的、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513户。
三、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通过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首贷培植、应收账款融资、信用保证保险、应急周转金建设、银税互动、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等七大专项行动,促进中小微企业贷款快速发放。今年已新增发放638亿元,超额完成2021年新增发放300亿元的目标,较2020年初新增974亿元(计划3年新增1000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803亿元,同比增长6.5%。今年前10个月,全省金融机构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03%,同比下降0.14个百分点。其中:中型企业5.31%,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小型企业5.63%,同比下降0.28个百分点;微型企业5.85%,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
四、强化保险保障作用。
引导保险机构开展“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降低融资门槛。今年前10个月,累计为全省4.2万户小微企业办理贷款保证保险,承担风险保额38.84亿元,保费收入3.36亿元,已赔付8293笔、4.28亿元。本轮疫情期间,保险机构加大对超市、物流等流通类企业以及制造、服务类企业的保障力度,推动“复工复产”,累计为1598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风险保障3.39亿元。
五、增强企业直接融资能力。
一是培育重点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通过改制、上市、挂牌和发债融资,支持项目建设和产业培育。今年以来,全省完成直接融资557亿元,其中中小企业155亿元。二是督促指导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切实扩大企业融资规模。截至10月末,甘肃股权交易中心累计挂牌展示企业2522家,累计帮助中小企业融资2049亿元。三是支持甘肃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目前已投放7笔,共计3亿元,有力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发展。
六、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一是支持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目前甘肃金控担保集团、甘肃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和甘肃省融资担保集团已实现全省融资担保服务全覆盖。二是针对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和个性化融资需求,引导融资担保机构通过简化审核手续,提供续保便利,降低融资门槛,提高融资便利度。同时,加快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减少、取消反担保要求。今年前10个月,全省融资担保业务新增235亿元,其中为1.4万户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114亿元。
下一步,省金融监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条例》落实落地,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凝聚政策合力、部门合力,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稳定发展。
中国新闻社记者现场提问
今年以来,我省税务部门在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李涛
李 涛:
全力支持和服务好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我们税务部门的应尽之责。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全省税务系统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充分发挥税收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职能作用,既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更做到应免尽免、当减则减,有力支持了我省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我们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我省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力。
我们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抓实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治责任,重点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国家新出台和延续实施的各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今年1-10月,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提高至15万元新增减税5.96亿元、小型微利企业再减半征收所得税新增减税1.69亿元、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所得税新增减税7096.38万元。为2858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延缓缴纳第四季度“五税两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亿元,切实缓解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二是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到位。充分发挥“互联网+电子税务局”服务平台的作用,运用大数据分行业、分类型、分性质开展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目前累计为716万户次纳税人推送84期最新税费优惠政策,为6.9万户纳税人推送提示提醒短信20.4万条。三是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监督到位。运用大数据重点监测税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今年1-11月,我们通过大数据扫描分析6批次税费政策落实类风险任务1.1万条。
第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我省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集中用力。
我们持续、不间断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努力打造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切实做到了“三个深化”。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对需要开具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开票税控装置、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等优质的服务,努力降低纳税人的用票成本。推行财产和行为税10个税种的合并申报,以及增值税、附加税费的合并申报,确保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大幅减轻了纳税人的申报负担。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让纳税人少跑或者不跑路。今年1-11月,我们通过告知承诺制共办理涉税事项3.94万多件。二是进一步深化“个性化”服务。创新“银税互动”产品,不断扩大“银税互动”的受惠面,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聚焦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为271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了“一户一档”成长档案,全面实施“一户一策”精准服务。完善涉税缴费事项“网上办”、常规事项“自助办”、涉税业务“容缺办”的快速办理机制,促进服务中小企业的措施不断提质提标。三是进一步深化“精细化”服务措施。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质提标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重点聚焦税费优惠政策直达享、便捷办理优体验、分类服务解难题、规范执法提质效等10个方面的30项、10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开展“春雨润苗”中小企业专题培训50余场次,走访850多户,组建了120个中小企业服务顾问团队、“点对点”辅导纳税人1.8万户,研究解决了中小企业涉税诉求402个。
第三,切实维护保障合法权益,为我省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用心给力。
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依率征收、依规依据减免,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缴费人权利利益的行为,主要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问计于纳税人。在制定与纳税人缴费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时,广泛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将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充分体现在制度建设之中。二是坚持柔性执法。进一步创新、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税收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积极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确保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目标。三是坚持“首违不罚”。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进一步增进征纳征缴双方的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切实保障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更进一步地用足用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不断实化、细化推进“互联网+电子税务局”平台建设,依靠大数据信息技术让纳税人一次也不跑全面“坐享”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为我省中小企业的持续做大做强贡献好税务智慧、税务力量,全面助力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设计:甘肃税务
来源:甘肃发布(ID:gansufa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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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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