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77
  • Tax100会员 33584
查看: 209|回复: 0

【留意】“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评价信息采集”业务正式在电子税务局上线啦!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1-12-9 01: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通州税务
标题: 【留意】“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评价信息采集”业务正式在电子税务局上线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EyMjI1MA==&mid=2649516811&idx=2&sn=c0893b85bd01697b61dfd434d0d9200d&chksm=83ae6aeeb4d9e3f8d4895cceb1df670f68b7b97f77756608a0eba9982c985e4d029d8b48e59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08 11:01
二维码: -


记得给北京通州税务加个星标哦
来源|北京税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评价信息采集业务
正式在电子税务局上线啦!




主题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评价信息采集”业务正式在电子税务局上线

政策依据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中的二级评价指标“纳税人评价”

功能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满意度评价

适用范围
有涉税服务委托业务的纳税人,且受委托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已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

办理路径
(一)信息提示路径
登陆电子税务局—弹框出现信息提示—点击【确认】—【税务管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评价信息采集】
(二)常规办理路径
【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评价信息采集】

具体操作流程

扫一扫查看具体操作流程

END

— 往期回顾 —
免征增值税!2021年优惠新政别错过

北京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一图看懂~

开具红字发票需要收回原发票吗?一图读懂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542_163898612358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