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04
  • Tax100会员 27985
查看: 778|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 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5121
2020-6-5 12: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zzs//201511/t420323.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 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5-11-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

状态:废止

   
     为配合“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第二条第(一)项中所称的“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十条暂停执行,相应条款将依照规定程序修订后,重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1月2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