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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问12366 | 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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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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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6 20: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四川税务
标题: 税问12366 | 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MzMjY1Nw==&mid=2650825781&idx=2&sn=d9e5e65d6d77eb9ef37ec345667d6568&chksm=bd3895ab8a4f1cbdb2dab4bf28d14fe3aab3bf50458b85d784a1a0a0dc2b15a74f23f775488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06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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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问
12366
纳税人


税小编
问:Question
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答:Answer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编辑:省局融媒体中心 | 供稿:省局纳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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