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沪财农〔2021〕53号
浦东新区财政局,闵行、嘉定、宝山、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19〕20号)规定,以及相关项目批复和实施进度情况,现将市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24,777.8万元分配下达你区(详见附表),纳入2021年市与区“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收入科目列“1100313农林水”,支出科目列“2130153农田建设”。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各 区
| 下达资金数(万元)
| 浦东新区
| 382.7
| 闵行区
| 357.3
| 嘉定区
| 211.7
| 宝山区
| 286.3
| 奉贤区
| 7056.5
| 松江区
| 2362.8
| 金山区
| 3338
| 青浦区
| 5277.4
| 崇明区
| 5505.1
| 合 计
| 24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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