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4339
Tax100会员
33234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河北
›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具体方式及步骤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537
|
回复:
0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具体方式及步骤
[复制链接]
河北政策君
河北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8967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8967, 距离下一级还需 69921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8967, 距离下一级还需 69921 积分
积分
18967
发消息
2021-12-3 01: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廊坊税务
标题: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具体方式及步骤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zI3NjI2Mg==&mid=2247508267&idx=1&sn=28a06ecd6c0f64247f60edcb4611f35c&chksm=97feab22a0892234cc87bd32b04fae30101f978df6d922eb32c9b7a78ac6f5a86b9ecf6e844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02 17:05
二维码:
-
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医保部门核定的缴费金额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缴费。分别为:“廊坊税务”微信公众号、廊坊银行批扣和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一
“廊坊税务”微信公众号
适用于:未与廊坊银行签订批扣协议的缴费人;签订批扣协议但因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批扣不成功的缴费人。
操作步骤:
1.搜索并关注“廊坊税务”微信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
3、选择“社保缴纳”模块。
4、选择“个人社保缴费”。
5、输入证件号码
选择身份证类型、输入身份证号码、图形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
6、点击“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右侧的“去缴费>>”,进入灵活就业医疗缴费界面
7、界面会直接显示医保的核定信息,核对无误后直接点击缴费即可。
8、支付
进入支付界面进行支付缴费。
二
银行批扣缴费方式
银行批扣缴费方式适用于:与签约银行签订批扣协议的缴费人。
银行批扣流程:
缴费人应于每月15日前在签约银行账户中存入应缴费金额,签约银行当月16至20日进行批量扣款;扣款不成功的缴费人,可于当月23至25日通过公众号或现场方式进行缴费。
签约银行只批扣医保部门当月核定的应缴金额,对非当月核定的应缴金额可通过公众号或者现场方式进行缴费。
新参保的缴费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廊坊银行任意网点签订批扣协议。每月15日前签订协议的可在当月进行扣款缴费;每月15日后签订协议的,次月开始扣款缴费。
三
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现场缴费方式适用于:未与廊坊银行签订批扣协议的缴费人;签订批扣协议但因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批扣不成功的缴费人。
缴费流程:缴费人可到参保登记所属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在广阳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四大街办税厅)办理缴费业务。
温馨提示:申报缴费业务受理期为每月1日至25日,26日至月底为结算期,不受理申报缴费业务。同时,为了您更便捷地缴纳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费,建议您采取微信方式或银行批扣方式进行缴费。
四
如何查询缴费记录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成功2至5日后可通过“廊坊税务”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中的“个人缴费记录查询”模块查询相关缴费情况。而采取银行批扣方式的缴费人,签约银行会以短信形式(通过在银行预留的电话)通知缴费人扣款是否成功。
五
凭证打印
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成功3至5个工作日后,可进入廊坊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 “社保缴纳” “个人缴费证明开具”自行下载打印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窗口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日
来源:廊坊税务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总局涉税政策
湖北
甘肃
内蒙古
湖南
新疆
海南
法律法规
河北
税收刊物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