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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等功能升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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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11-30 19: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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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菏泽税务
标题: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等功能升级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E3MjEyOA==&mid=2247493358&idx=1&sn=271f9b25a0d8a926516f712478195ad0&chksm=a6cc626191bbeb77bbfd78c858038726b0420c351019dc97dc4045c6b946dbf05f28423720e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30 17:39
二维码:
-
电子税务局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财务报表采集等功能进行了优化调整,对操作界面进行了统一,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启用。小编梳理了操作说明,分享给大家!详细操作说明请到山东省电子税局-公众服务-下载服务-操作指南栏目下载使用。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
1、取消必填表填写顺序。
优化后,取消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必填表需按照指定顺序填写的要求。
2、增值税填报表单选择功能。
增加了申报表单选择功能,除必填表外,纳税人可根据申报需要选择其他需报送的表单。
3、调整按钮位置。
按钮位置统一调整到右上角,取消左侧“确认申报”功能,利用“下一步”按钮实现提交操作。
4、提供发票提取按钮。
发票数据每天晚上进行预加工,由纳税人自行选择是否使用。实现自动带出进销项、免税等发票数据。
5、主附表间数据自动获取。
实现了主附表间存在逻辑关系项的数据自动获取,点击“保存”按钮所有已填写报表一次性保存。
6、基础数据提取变化。
打开申报表时,系统自动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获取数据。如在当期申报时更正了往期申报表,可点击“重置”按钮,系统获取更新后数据,纳税人可根据新数据重新填报。
7、申报状态查询。
申报完成后,可通过“我的待办”查询申报状态;通过“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申报表信息,不再通过“申报历史信息查询”模块查询。
8、税款缴纳功能保持不变。
选择自动扣款方式的纳税人,报表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执行自动扣款。选择手动扣款方式的纳税人,报表提交成功后,通过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网上申报缴税”模块完成税款缴纳。
9、调整涉及的功能模块。
本次调整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模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季中申请一般纳税人的申报(季度)、一表集成等功能。
功能操作:
以一般纳税人申报为例,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首页“我的待办”进入申报界面,或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界面、按钮等主要变化如下:
1、表单选择变化
左侧功能菜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表选择”模块,选表完成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进入增值税申报页面,如下图所示:
2、功能按钮变化
暂存:
保存填报的信息,系统不做逻辑关系校验,暂存成功提示如下图:
保存:
保存填报的信息,需符合逻辑关系校验才能保存成功,如数据不符合逻辑关系校验且属于强制型的,左侧“报表列表”对应申报表名称右上角,以红色底纹数字提醒。如下图所示:
可打开相应报表,查看详细提示,如下图所示:
如填报的数据为提示类校验,左侧“报表列表”对应报表右上角以橙色数字提醒,如下图所示:
点击“保存”按钮,如有不符合逻辑关系校验时,系统弹出提示页面,展示不符合校验的详细信息,确认需要修改的,可点击“返回修改”返回申报表重新修改;不需修改时,可点击“确认”按钮继续保存。
保存成功提示如下:
重置:
点击“重置”按钮,清空所填申报数据,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重新获取申报基础数据。
更多:
点击“更多”按钮,下拉列表展开提供“企业重点群体人员采集”、“企业退役士兵采集”、“自动获取发票数据”和“选表设置”等菜单。如下图所示:
企业重点群体人员采集:
可进入“企业重点群体人员采集”模块,采集重点群体人员信息并提交,提交完成后点击右上角的关闭按钮,返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页面。
企业退役士兵采集:
采集召录的退役士兵信息并提交,提交完成后,点击右上角的关闭按钮,返回申报页面,如下图所示:
选表设置:
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表选择”页面,选表完成,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返回申报页面。如下图所示:
自动获取发票数据:
从发票系统获取销项、进项发票数据并填充到相应申报表。提示如下:
自动获取发票数据后,系统展示税款所属期及获取到的销项、进项发票份数、金额及税额,如发票信息有调整,可点击右上角“一键读取”按钮重新获取。也可使用“读取”按钮,重新获取当前类别的发票信息。如果有“免税(免抵退)调配”下的免税、免抵退税发票信息,允许手动调整明细项,合计值为获取到的数据保持不变,调整后点击“保存”按钮,如获取到的信息与实际不一致,可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相应行次直接填报正确数据。如下图所示:
企业设置:
出口企业可点击右上角的“企业设置”按钮选择出口企业类型,如下图所示:
确认发票数据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行发票数据导入申报表,并返回申报表继续申报。
申报表及附表具体填报步骤略。
二、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
1、基础数据提取变化。
纳税人打开申报表时,系统自动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获取数据。如在当期申报时更正了往期申报表,可点击“重置”按钮,系统会重新获取数据,纳税人可根据新数据重新填写报表。
2、调整按钮位置。
按钮位置统一调整到右上角,取消左侧“确认申报”功能,利用“下一步”按钮实现提交操作。
3、应税服务清单设置“导入”功能。
纳税人点击右上角“导入”按钮,下载模板,在模板中整理数据,通过导入功能将应税服务清单详细信息导入到申报表。
4、申报状态查询。
申报完成后,可通过“我的待办”查询申报状态;通过“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申报表信息,不再通过“申报历史信息查询”模块查询。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登录后首页“我的待办”下进入申报界面,或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进行申报。
三、财务报表报送功能
优化内容:
1、报送位置及类型。
财务报表报送功能菜单位置保持不变,系统根据会计制度备案等信息进行初始化,展示应报送类型的报表。纳税人未做会计制度备案时,应先通过会计制度备案模块完成备案。
2、调整按钮位置。
按钮位置统一调整到右上角,取消左侧“确认申报”功能,利用“下一步”按钮实现提交操作。
3、获取初始化数据。
纳税人打开报表时,系统自动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获取数据。如报送前需重新获取数据,可点击“获取初始化数据”按钮。如重新获取数据前已保存过报表,可点击“重置”按钮,更新数据后重新填写报表。
4、保留“财报转换”功能。
保留财务软件数据转换为财务报表数据功能。纳税人可通过“财报转换”按钮,将财务软件导出的财务EXCEL文件转换到标准的财务报表报送文件中。
5、保留 “上传文件”功能。
纳税人可先下载模板,在下载的模板中填写数据,并通过“上传文件”功能,将填写的模板文件上传,数据自动从上传的文件中获取。
6、申报状态查询。
申报完成后,可通过“我的待办”查询申报状态;通过“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申报表信息,不再通过“申报历史信息查询”模块查询。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登录后首页“我的待办”下进入申报界面,或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报送”进入财务报表报送种类选择界面,进行填报报送。
1、基础设置
系统自动带出财务报表的基础设置,纳税人确认无误的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页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
左侧为报表列表,按钮均调整到右上角。
2、按钮说明
暂存:
保存填报的信息,系统不做逻辑关系校验。
保存:
保存填报的信息,需符合逻辑关系校验才能保存成功,如数据不符合逻辑关系校验且属于强制型的,左侧“报表列表”对应申报表名称右上角,以红色底纹数字提醒。
重置:
点击“重置”按钮,清空所填申报数据,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重新获取申报基础数据。
上传文件:
将在模板中整理的数据导入到申报表。操作时,请先“下载模板”,将数据整理到标准的模板文件中,然后使用上传文件功能,上传数据。
下载模板:
下载导入文件模板,可将财务报表数据在模板中整理。
财报转换:
通过此功能,实现财务软件中的报表数据导入到申报表中。支持单表导入和联合导入。
申报:
报表填写完毕,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数据。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的具体填报步骤(略)。
四、调整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
优化内容: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模块,耕地占用税税源采集增加上传附件功能,并增加相关提示信息。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首页“我的待办”进入申报界面,或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打开耕地占用税税源采集界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附送资料”,如下图所示:
五、增加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申报监控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纳税人选择退役士兵或重点群体相关优惠政策时,增加相关数据项监控规则。
功能操作:
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例说明。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如下图所示:
如纳税人的“登记注册类型”为非“个体工商户”,则不允许纳税人选择“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优惠(0001011813《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1号第一条)”的减税性质代码和名称。弹出提示如下图所示:
单位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监控,
减税性质代码和名称选择“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01011814《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1号第二条)”,对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一、减税项目”第2列“本期发生额”的本年累计数、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的本年累计数分别与《企业退役士兵采集》表进行校验,如“本期发生额”的本年累计数超过限额时提示:“您填报的本期发生额的本年累计超过企业招录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扣减限额,请确认优惠金额是否计算错误”。
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监控,
减税性质代码和名称选择“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扣减增值税(0001013612《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号第二条)”或“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扣减增值税(0001013613《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号第二条)”时,对填写的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一、减税项目”第2列“本期发生额”的本年累计数、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的本年累计数分别与《企业重点人员采集》表进行校验,如 “本期发生额”的本年累计数超过限额时,提示:“您填报的本期发生额的本年累计数超过企业招录重点群体扣减增值税优惠限额,请确认金额是否计算错误”。
六、调整即时注销办理功能
优化内容:
成品油类企业通过“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注销登记时,弹出提示如下信息:“根据总局相关规定要求,经营期内做过成品油企业身份归类的企业,办理注销业务时采取一般流程。请就近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注销业务”。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首页“我的待办”下进入申报界面,或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税务注销即时办理”,系统提示如下:
七、调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款扣款功能,如纳税人缴款时选择了当期已享受缓缴的部分,点击缴纳时弹出提醒信息,如需提前缴纳,提醒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后缴纳。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网上申报缴税”,选择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款,点击“缴纳”,提示如下: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韩晓琳
编审: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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